简介:我国刑法第20条由三个条款组成,只有准确把握了这三个条款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准确理解它们各自的含义。第1款是对正当防卫的规定,第2款是对防卫过当的规定,因而这两个条款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关系。从存在论的立场出发,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从价值论的立场出发,这一理解有助于揭示此前被学界忽略的法定的正当防卫概念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过,考虑到法定的正当防卫概念容易与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更为常见的学理的正当防卫概念发生混淆,不妨将其替换为防卫行为。关于刑法第20条第2款与第3款的关系,理论上存在例外说、补充说、依附说和对立说四种观点。经过形式逻辑和实体逻辑的双重分析可知,第2款与第3款是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的关系,例外说值得肯定。判断一个防卫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应当首先看该行为能否适用于刑法第20条第3款;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再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进行判断。
简介:目的建立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FTIR)、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和核磁共振波谱技术联合鉴定未知样品的方法。方法未知样品采用红外衰减全反射ATR专用采样器直接检测;样品用含4-甲基甲卡西酮(4-MMC,内标物)的甲醇溶液溶解后经GC-MS检测;样品经氘代甲醇溶解后进行核磁氢谱(1HNMR)和碳谱(13CNMR)的检测。结果未知样品的红外光谱特征吸收峰主要为1688,1606,1459,1440,1385,1306,1241,1190,1128,1106,1038,976,851,832,799,752,737,684cm-1,获得的质谱特征碎片峰(m/z)为72.1(基峰),44.1,91.1,119.0,146.0,与美国禁毒署提供的相关谱库比对一致;用1H和13CNMR谱图对其结构进行了进一步的确证,认定未知样品为4-甲基乙卡西酮(4-MEC)。结论建立的未知物鉴定方法可用于新型策划毒品的定性鉴定。
简介:文章用非常丰富的资料介绍了中国法制在20世纪的曲折发展。清朝末年,为了应对西方列强的变法要求,也为了改变落后地位,中国放弃了传承数千年的礼治,以欧洲为蓝本制定了法律。但是,这一变革并没有给中国带来新生。完全仿效西方的《中华民国民法典》更加剧了社会的不公正。新中国的建立为中国法律史翻开了新的一页。国民政府的法律被完全废除,国家建立了新的法制。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完全抛弃了法治,走向了人治。文革之后,人们终于认识到,国家必须要建立法律制度,中国也需要向西方学习法制。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中国建立了现代化的法律制度,不仅满足高度发展的经济要求,也达到了现代社会的法制标准。尤其是在妇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方面,中国甚至领先于西方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