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已经形成,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也逐步完善。但是,目前由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分别审理相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保护模式,存在不同类型诉讼的数量不均衡、执法标准不统一、管辖权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司法职权优化配置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为此,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探索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审判庭,并在时机成熟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简介: 司法独立(本文仅指审判独立),是如今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公理”.1985年第七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并经同年联合国大会批准的中明确要求:"各国应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并将此项原则正式载入其本国的宪法或法律之中.尊重并遵守司法机关的独立,是各国政府机关及其他机构的职责”,"司法机关应不偏不倚、以事实为根据并依法律规定来裁决其所受理的案件,而不应有任何约束,也不应为任何直接或间接不当的影响、怂恿、压力、威胁或干涉所左右,不论其来自何方或出于何种理由.”由此可见,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这一现代法治核心内容之重要体现.目前,审判独立是我国法治理论和建设的焦点问题,它关系着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以及我国的法治进程.因此,对审判独立这个问题进行多视角、多方位的广泛、深入的探讨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对这一问题作一尝试性探究,以求教于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