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通过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进行剖析,从逃逸致人死亡相关观点入手,对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简介:
简介:刑法学界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争议颇大。在立法者将“因逃逸致人死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予以规定的情况下,行为人的罪后心理态度无论属于故意还是过失,都不影响其应属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的意义。对单纯的逃逸行为而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进行争论并无实际意义,只有对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故意实施或加入控制死亡危险进程的因素这一情况进行研究和区分,才会有助于正确处理“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
简介: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的犯罪,“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新刑法增设的对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情节。这一简单的情节,在理论上与实践中却存在多种截然不同的结论.本文以刑法立法学、解释学为指导,用注释分析的方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可能出现的三种情况进行了──甄别,以正视听.
简介:《刑法》第133条规定的“囚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既包括交通肇事的结果加重犯,也包括交通肇事中同罪数罚的情况,客观表现为消极地不履行救助义务的不作为,其罪过形式在《刑法》现有规定的前提下,过失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主要罪过形式,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故意亦属此情形下的罪过形式之一,至于定罪问题,主要涉及罪名的确定与犯罪的定性。
简介: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严格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内涵与外延,当且仅当特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其主观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
简介:兵团某农牧团场电工张某因蓄水池急需用电抽水,便来到6000伏高压线路电闸处。发现电闸被打开,却未看到“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告牌(该警告牌掉落在高压线杆底下的草丛里)。张某误认为此时已无人作业,便合拢电闸将电路接通,致使正在高压线上作业的李某和刘某受电击而死亡。
简介:近年来,时有被害人或者见义勇为者(以下简称驾车抓捕者)在驾车(汽车或者摩托车等)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致使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事件发生,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案件的定性及处理争议较大,特别是对见义勇为致人死亡的案件.常常迫于舆论压力和维稳需要做出无罪判决。笔者认为.对此类案件应当综合个案案情及证据具体分析。兼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宜为刻意追求舆论效果而作一刀切处理。本文拟从下述四个案例探讨此类案件的定性问题。
简介:蔚××(女、52岁)生前因故思虑过度,积劳成疾。1982年5月30日晚10时,虎××以迷信手段为其治疗。虎先用随身带的'降包忤(铜质)在死者头顶部甩打数十下,直至头皮破裂出血,11时,又用装有黑色火药和红色竹筷的猎枪,对准死者右季肋部和左下腹部(距60厘米)连击
简介:法官:去年8月份,我14岁的侄子小林和伙伴去村东边的一个水塘游泳,临走之前和他的爸爸打了招呼。他爸爸想到大家经常去那里游泳,也就同意了。没想到小林竟然淹死在那个水塘里。那个水塘是前年村委会在村里修路时需要大量的土,而在原来村边的耕地里取土后,形成的一个大坑,之后未对其及时回填复耕,几场雨之后那里变成了水塘。我大哥觉得对小林的死村委会应该负责,于是在安排完孩子的后事后,就去找村委会讨说法。
简介:1994年9月9日我局受理了一起死因不明的案件,法医勘验尸体时发现死者左手肘关节内侧有一针眼,调查中证实死者的丈夫给其注射一支不明药物。笔者提取了死者注射部位的皮肤及心脏内的血液,同时提取了右手相应部位的对照皮肤。
简介:新安县城关镇某村农民王小宝10多年前便取得了准驾重型货车的驾驶资格。凭借这个驾驶证,他夜以继日受雇于人开车运输货物,勤劳转动“致南方向盘”,终于让家里旧貌换新颜。
简介:1案件简介某年4月28日赵某和尹某受雇他人,赵某用氧焊切割拆解废旧铁罐时发生爆炸,赵某全身燃烧,沙土灭火后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无效,19天后死亡,尹某当场死亡.
简介: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两罪发生竞合的时候应优先适用侵犯复杂客体的交通肇事罪。文章以一个案件为切入点,以罪刑均衡原则为指导思想,深入探究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实践证据认定,以期解决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冲突,实现刑法的公正性。
简介:驾驶机动车辆追赶肇事逃逸者.致使逃逸者措施不当翻车死亡,是正当自救行为,还是构成交通肇事犯罪?
简介:一个被判11年,减刑后2012年7月便可刑满释放的女犯为何会突然承认自己是顶包?6位至亲构筑的攻守同盟,检察官是如何突破的?
简介:大剂量的盐酸的卡因宫腔注射引起急性中毒死亡的案例较为少见,笔者在工作中曾遇一例误将0.3%的卡因溶液当蒸馏水使用配制利凡诺溶液引产导致中毒死亡的案例,现介绍如下:死者汪××,女,29岁,工人,妊娠4个月。某日到医院引产,医生用0.1%利凡诺溶液经导管注入孕妇子宫腔内,注入60毫升时医生问孕妇感觉如何,孕妇回答'还好',又继续注入至80毫升时孕妇突然痉挛,面色苍白,心跳骤停而死亡。
简介:2013年8月我收到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患者为近百岁的离休老干部,参加过抗战时的多次战斗,解放后担任过政府的重要领导职务,在被告医院就诊后因多种原因导致最终病逝,其继承人将被告医院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计60余万元。2015年新年伊始,该案历经一年半的审理、十几次的谈话和庭审、多次鉴定、调查取证、数不清的电话沟通,最终以判决的方式审结,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问题探究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问题研究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问题辨析
浅析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浅议《刑法》第133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涉及的法律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分析
误合电闸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浅议驾车抓捕嫌犯致人死亡案件的定性
以竹筷为霰弹丸致人死亡1例
村委会未回填水坑致人死亡应否担责
注射氯化钾致人死亡一案的检验
货车路边修理爆胎 致人死亡谁来担责?
二甲基二硫燃烧爆炸致人死亡1例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之罪刑均衡
向自己樱桃树上喷洒农药致人死亡犯何罪
中学生在校内因斗殴致人死亡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追赶肇事逃逸者致其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拨开迷雾现真凶——赵晓君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顶包案的ABC面
宫腔注射盐酸的卡因急性中毒死亡一例
耄耋老人因植入心脏起搏器死亡获赔办案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