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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我国企业及民事立法中有关企业经营的法律责任形式的规定尚不完善。其缺陷主要表现在:一、忽视以财产为内容的责任形式。在法律责任形式体系所包含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形式中,现行立法对企业经营法律责任的规定比较注重行政责任,尤以其中的行政处分适用最多。而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责任则被排除在

  • 标签: 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处分 民事立法 财产
  • 简介:旅游业是一个需要长期投入的产业,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需要处理好各种纠纷,协调好各个利益相关的关系,才能保障旅游业的健康、长期稳定的发展。北京市门头沟区正在大规模地发展旅游业,斋堂法庭通过调研发现,在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利益处理不好,任何一个阶段的纠纷解决不好,都会限制一地旅游业的发展。因此,明确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原因,对于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 标签: 旅游业发展 法律纠纷 经营者 旅游产业 利益相关者 门头沟区
  • 简介:艰常在报纸的广告版面中可以看到这样的广告词:“某某私营经济城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注册公司咨询并代为办理公司的验资、注册等一条龙服务”代为提供设立公司的注册资金,这是在目前私营经济城中颇为常见的现象一殊不知,这些私营经济城只图一时的招商顺利,却为那些不具有经营条件的“空壳公司”、“皮包公司”提供了赖以生存的空间,以下案例对于目前私营经济城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敲响了警钟?

  • 标签: 私营经济 壳公司 招商 大客户 经营者 注册资金
  • 简介:【裁判要旨】消费权益保护法中欺诈行为的认定,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关于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即应包含欺诈故意、欺诈行为、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使被欺诈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做出不真实意思表示4个层面的内容,若消费未因经营的虚假告知或刻意隐瞒而做出不真实意思表示的,不应认定为消费欺诈。

  • 标签: 欺诈行为 构成要件 经营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真实意思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经营安全保障义务是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器,应根据经营场所的损害事实、经营的过错及因果关系,来确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承担,从而平衡社会利益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 标签: 经营者 安全保障 法定义务
  • 简介:<正>一、经营承诺制度的依据与内容(一)经营承诺制度的依据经营承诺制度是反垄断执法中的一项制度,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它是指在反垄断执法调查中,被调查的经营如果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关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涉嫌垄断行为的消极后果,反垄断执法机关可作出中止调查决定;在经营履行承诺后,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作出终止调查决定,从而结束执法程序的垄断行为

  • 标签: 反垄断执法 和解制度 市场主体 自由裁量权 市场支配地位 垄断协议
  • 简介:简易程序符合行政程序法所追求的公正和效率两大价值目标,并在二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以此为自身赢得合法性。行政简易程序是对一般程序的超越,是行政程序中的程序变体和例外。商务部反垄断局于2014年先后颁布了《关于经营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以及《关于经营集中简易案件申报的指导意见(试行)》,分别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初步确立了我国反垄断经营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的基石。商务部发布的上述法律文件以'简易案件'的提法代替'简易程序',反映出上述部门规章对于经营集中反垄断审查简易程序建立的谨慎价值取向。根据目前的规定,简化的程序主要是针对申报方的申报而言,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按简易程序审查经营集中案件的过程中工作量或许有所降低,但职责与普通程序并无大的不同。虽然对第三方异议权利边界进行适当的限制是必要且合理的,但过度限制后异议效力的过低而沦为虚文亦属或有之事。

  • 标签: 经营者集中 简易程序 简易案件审查制度
  • 简介: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经营集中活动无疑给参与和整个市场带来了许多机遇,但与此同时也给良好市场竞争秩序的保持带来了挑战.经营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因此应运而生.这一制度广泛借鉴了他国优秀的立法与实践成果,满足了反垄断法内在的价值追求,但在申报标准、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等方面仍有不完整、不完善和值得商榷之处.

  • 标签: 经营者集中 企业并购 反垄断法 反垄断审查
  • 简介:在采取资产剥离救济措施的经营集中案件中,如何确定剥离资产是反垄断执法机构需要完成的一项非常重要工作。剥离的资产是否合适直接从根基上影响着一项经营集中的资产剥离最终成功与否的问题。根据各国的实践来看,剥离资产的遴选标准、剥离资产的组成与来源、剥离资产的范畴厘定、剥离资产的皇冠钻石条款、剥离资产的适度调整是相关方面的核心问题。

  • 标签: 经营者集中 结构性救济 资产剥离
  • 简介:案情:重庆南方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于1999年7月4日与聘请模特进行图片拍摄,双方约定所拍摄的图片作为南方公司的著作财产归其所有,并有权使用于法律允许的任何范围;南方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模特拍摄劳务及肖像权使用费200元。

  • 标签: 广告侵权 经营者 广告主 1999年7月 责任 发布
  • 简介:我是一个经营品牌服饰的个体户,守法经营多年,信誉口碑都不错,但还是会经常碰到一些意料不到的情况,最典型如一些消费将购回去的服装穿了一阵后又会要求退货,不同意就会大吵大闹,有的则在质量上,价格上不顾事实故意挑刺找莅,这里面当然有同行竞争被有偿雇来踢场子的人,有的的确是普通顾客。一旦面对这样的问题,多数是可以说清楚并妥善解决的,但还是有些不讲理的,请问我们解决这类消费纠纷,一般有什么好办法吗?

  • 标签: 消费纠纷 消费者 经营者 经营品牌 守法经营 同行竞争
  • 简介:经营集中单边效果的分析一直是反垄断法分析的难点。美国和欧盟的指南中,单边效果考察方法的分析核心是'集中是否产生或者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单边效果考察的一般分析方法,是对单边效果进行前置性步骤考察,并分析合并企业的总体市场规模、支配地位的抵消因素、买方的对抗力量。我国当前立法对单边效果也有涉及,对这些规范的理解和分析,应当在单边效果一般分析方法的框架下进行,这样才能在理论和实践中更好地评估经营集中产生的单边效果。

  • 标签: 单边效果 支配地位 认定方法
  • 简介:遵循经营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基本思路,我国当前亟须在三个方面制定指导性标准。一是确立集中审查的安全港标准。在严格程度上,可考虑建立"强安全港"标准,凡属于安全港范围的集中不再作进一步审查,并根据严格的统计测算确定集中度指数或HHI指数。二是确立"严重妨碍有效竞争"的反竞争评估标准,并分解为单边效应和协同效应进行具体分析。三是明确经营集中的抗辩标准,在市场进入抗辩、效率抗辩和破产抗辩问题上细化分析的步骤,完善经营集中的反垄断规制体系。

  • 标签: 安全港 单边效应 协同效应 效率抗辩 破产抗辩
  • 简介:<正>"经营集中"是指经营通过合并、兼并及购买竞争对手股权或资产等方式进行的企业经营行为,其直接的后果是导致同一竞争领域的经营数量减少,集中后的企业更加庞大。经营集中是当今各国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迅速扩张、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经营集中往往对竞争产生一定影响,由于经济力量的集中和市场结构的改变,容易导致市场中的竞争数量减少,相关市

  • 标签: 反垄断执法机构 市场支配地位 经营规模 反垄断审查 联邦卡特尔局 竞争领域
  • 简介:消费经营概念在德国民法典中的确立.是德国私法领域里的一场革命,它使德国民法总则中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不再局限于自然人和法人。但德国民法典对消费法的统一并不彻底,而且,消费经营与自然人、法人的交错,以及对消费经营内涵的不同解读,也使其在法律适用上引发了争议。但无论如何,这一对概念在民法典中的确立标志着消费法作为特别私法的终结,消费法自此成为德国民法典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 标签: 消费者 经营者 德国民法典
  • 简介:<正>一、引言"垄断"本身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它可能是高效率的结果,并能够通过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显著地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市场力量的增加和共谋成本的降低,损害消费和社会的福利。因此反垄断法需要对这两个因素加以权衡。效率抗辩法律制度即是这一权衡的具体体现。借由效率抗辩制度,当事人若能证明垄断协议、市场支配性行为或经营集中的效率效果足以抵消或超过限制竞争的后果,那么其就能够获得反垄断法的

  • 标签: 反垄断执法机构 垄断协议 程序规则 反垄断审查 支配性 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