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司法活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的思想在中国古代就已产生,西周确立的"明德慎罚"思想和儒家阐发的"仁政"思想对司法理论与实践具有深远影响,是中国古代司法中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维护亲情伦理、坚持"五听"、限制刑讯、矜恤老幼妇残、慎待死刑等一系列司法原则与制度在汉朝以后不断发展,司法中体现人文精神的内容日益丰富。由于君主专制国家对个人权利的压制与侵害,加之儒家理论对专制王权的辩护、对团体本位和义务本位的宣扬,使得以人为本原则与制度在司法中难以真正与持久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重新探讨与审视中国古代司法中的人文精神,可以让传统中的积极因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得以继承与发扬。
简介:我国对失独家庭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系基于人文关怀理念而建立的行政救助制度。对失独家庭的救助,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抚慰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但我国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中却仅规定政府有给付扶助金的义务。基于生存权、公民公法上的受益权内涵的拓展,以及我国于5月1日施行的《精神卫生法》规定政府负有促进公众心理健康的义务,在行政救助中建立完整的、普适性的心理援助体系已成为法学界亟需解决的问题。由于心理援助与法律援助具有相似性,故应借鉴运行成熟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我国的心理援助制度,并注意心理援助制度的适用范围、启动方式、援助内容和当事人的信息保密等问题。
简介:现代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源于英国,是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肇始2004年,2009正式建立。随着实践的发展,司法实务部门和理论界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研究也不断深入,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果,对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也渐趋统一,但对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究竟应当如何定位,也就是说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法律属性是什么,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作为一项新生事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短期内不可能期望该制度全面解决刑事被害人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因此必须要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与现行的其他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刑事被害人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