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江市东兴区国土局认真贯彻实施《新土地管理法》,以实现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加强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强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使各项国土管理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切实保护耕地确保建设用地自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该局认真竖持用途管制、节地挖潜、盘活存量等办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作法是:一是通过对该区存量土地进行清理,对该区现有的存量土地落实了使用管理措施,充分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二是依法加大了对城镇经营性用地行政划拔土地的管理力度。2000年以来全区共办理行政划拔国有土地多宗,均按程序和权限办理。三是严格依法审批用地,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
简介:一、耕地转用许可证制度的概念与特点1、耕地转用与耕地转用许可(1)耕地转用的概念与特点耕地转用,是指耕地由原来种植农作物的用途转变为其他用途的一种行为或过程。如转用为林业用地、牧业用地、渔业用地、矿业用地、建筑用地、工业用地等等。这里的耕地通常认为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划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滩。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0.1米,北方宽<2.0米的沟、渠、路、田埂。耕地为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中的一级类型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四个二级类型地。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现在众多的人士及报刊杂志提及“耕地转用”这一概念的还不多见,大多采用“耕地占用”这个叫法,从一定意义上讲,其含义是一样的,只是出发点与侧重点不同罢了。笔者认为,准确、适当的用法应以“耕地转用”为宜,因为这既有助于立法界定,也方便实际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