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国家治理的意义上,现代化意味着社会管理机制和文化模式的理性化过程,无疑包含着公共性的内容,但是这种公共性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价值中立”以及技术化、工具化追求营建出的,因而仅仅是一种“形式公共性”。显然,这种“形式公共性”是一种不完整的公共性,缺少公共性的实质内涵,所以当前我国所谋求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能仅仅从治理方式和手段等技术化方面照搬西方治理框架进行顶层设计,而应该根据全球化、后工业化时代的要求,以正义的制度为保障探寻国家治理模式从“管理”走向“合作”的实质性转型,从而实现“形式公共性”与“实质公共性”的价值融合,进而在价值与技术、权威与自由的和谐统一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