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执法信息是否公开在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没有明确的答案,学术界和实务界也众说纷纭",隐私"一词由于在我国公法领域不包含个人身份基本信息,故个人身份基本信息不属于不予公开的范畴,但是由于其特殊性,应该区分情况进行公开。首先,应对行政处罚信息作区分处理,违法行为信息应该主动公开,个人身份信息应该由利害关系人依申请公开,媒体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公开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身份信息,一般情况下,应有所限制。
简介: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已经成为关系个体生存质量的重要任务;而学生作为社会当中一个重要的群体,在学校的教育管理过程中,学生隐私权被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通过对学生管理中常易侵犯学生隐私的情况加以分析,探求保护学生隐私的有效途径。
简介:隐私权属于基本人权.现代信息社会公权力是隐私权的最大侵犯主体.对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已呈一种国际化发展趋势,我国对隐私权保护也应该入宪.目前我国人权保护对隐私权观念的缺乏造成其法律保护空缺.中国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可以站在宪法的高度进行完善.
简介:根据对网络隐私侵权的分析,我国要把保护网络隐私权提到立法日程上来,借鉴欧盟和美国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现状,构建综合保护机制,包括鼓励行业自律,加强技术保护、网络道德教育和国际协调,以此达到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和促进网络发展的"双赢"目的.
简介:“凑足一波就走。不管红灯绿灯”,行人和非机动车闻红灯的交通乱象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近期,一些地方采取“刷脸”执法,以期根治这一“顽疾”。北京市通州区试点推行了实时抓拍、循环播放的高科技系统;深圳市则启用了“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实现从管车到管人的转变。目前,“刷脸”执法等高科技手段处于试行阶段,这一做法在显现出较高效率的同时也引起了关于隐私的担忧。
简介:“人肉搜索”随着网络发展而兴起,对我国缺乏隐私权保护观念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形成冲击,暴露出目前我国隐私权救济制度的不完善及隐私权救济措施缺乏现状,需通过从人格权保护角度探寻隐私权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隐私权保护的有效措施。
简介:日前,网络爆出一大新闻,中国第一大同学门户网站5460客户资料被Ucloo网站盗取,9000万个人信息泄露。在网上一元钱叫卖,只要你输入想要搜索人的名字,用鼠标轻击“搜索”二字,再经过手机短信付费等手段,就很可能会查到这个人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家庭及工作地址、MSN、QQ等联系方式,甚至可能有婚姻状况、
简介:大数据时代下,微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使用频率最高的社交工具之一,因此承载着个人隐私保护的重任。微信好友、第三方网络服务提供商都有可能成为侵权主体,微信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机制包括:加强对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完善微信隐私管理规则等。
简介:在现代社会,隐私权已经或正在成为许多国家法律明确确认和保护的权利,但我国法律迄今没有明定其为具体的权利.隐私权应否成为一项具体人格权,对它的保护有无价值,在民法典编纂之际确有探讨之必要.
简介:
简介:随着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在当今社会已经非常的普遍,由此,出现了传统公民隐私权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延伸。一般来讲,互联网环境下的公民隐私权危害指的是把互联网作为基础环境,实施危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以互联网为基础环境实施的公民隐私权侵害在如今越来越普遍,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法律保护,采取多种措施,从而有效地保护公民隐私权。
简介:公共视频监控是当前公安机关确保城市公共安全的主要技术手段,是技术防范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但公共视频监控如果运用不当,则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对公民隐私权予以保护: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2.制定统一的视频监控标志;3.规范视频监控部门的管理制度;4.提高公众保护自我和尊重他人隐私权的意识。
简介:大数据是把“双刃剑”,它能够促进经济变革、造福社会,但如果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将会损害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大数据时代对隐私权和信息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冲击.大数据时代下,对于侵犯隐私权和信息权的行为,可补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在特定情形下,也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简介:女人的爱意味着倾诉和分享,她们的好奇心一旦发作,嗅觉简直胜过一条优秀的警犬。相比而言,男人更习惯沉默。很多事情,他们懒得解释或者干脆拒绝解释。而探索男人的秘密却是女人们乐此不疲的游戏,一旦发现还会激动地跟闺蜜们分享。那么,男人空间会拒绝透露哪些秘密?只有了解男人的隐私禁区,才会减少或杜绝男女之间的隐私之争。
简介:一个正常的人,大概都会有点羞于告人的东西,称为隐私。尊重人的隐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记得“文革”时期,我下乡插队的地方有一种“听壁角”的陋习,每逢他人新婚之夜,就有人潜入壁角甚至藏于床下,偷听新婚夫妇的秘密,次日放肆传播。虽说这给当时极为贫乏的乡村生活添了点“佐料”.但那实在是对他人人格人权的极大亵渎。
简介:编辑同志:2013年3月,徐先生向某市房产管理局等单位申请廉租住房,因其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符合条件,未能获得批准。后徐先生申请公开经适房、廉租房的分配信息并公开所有享受该住房住户的审查资料信息。
简介:当爱已成往事.那些寄存在旧情人那里的隐私因各种原因被出卖的时候。该如何对付这类我们所不能掌控的意外呢?
简介:我对人对事充满了不安全感,从读书到工作,从工作到爱情,从爱情到家庭,我都极力地挖掘着每件事情背后的真相。无论是否真有隐情,我都笃定地认为表象不是事实,准确的说,我对一切都失去了认可度,即使事情坦然地发生在我眼前……
简介:奎屯市的王建咨询:我曾经将自己的详细简历投到多个单位,终于在2015年3月找到自己理想的单位。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保护
论学生隐私权之保护
我国隐私权保护应该入宪
网络隐私权的侵权及其保护
“刷脸”执法引发民众隐私保护的担忧
论“人肉搜索”中的隐私权保护
如何让网络隐私权保护走出尴尬
微信个人隐私权保护探究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及其价值基础
论公民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
互联网环境下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论公共视频监控中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大数据时代下隐私权和信息权的研究
男人的隐私禁区
“公家人”与隐私
保障性住房人的申请材料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
你的隐私被跟踪了吗?:"私家侦探"涉足隐私调查透视
保卫隐私保卫似水年华
探询隐私的迷离生活
投简历小心泄露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