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7年颁布的《民法总则》将法人的分类进行了修改。由原来的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的分类模式改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分类模式。《民法总则》修改法人分类后,使得一些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在新的法人分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任何一种制度都不是完美的,都存在一定的缺陷。究竟何种分类方式更适合我国,在学术界也是一直备受争议。
简介:针对目前我国公安系统使用的警用装备进行分类和研究,上期我们根据不同应用场合和用途提出了基于机动与侦察、非致命武器、安检排爆三个方面的分类方法并分析了每种门类的警用装备中的典型装备的使用和发展情况,并根据每种典型装备的技术特点,展望了其未来发展方向。本期我们来介绍救援类和防护类的警用装备分类及现状等。一、救援类警用装备近些年来,随着犯罪案件的频繁发生,公安干警时常面临劫持人质救援、爆炸破坏现场搜救、危险区域搜索
简介:警用装备门类众多,根据专业技术领域分类可以分为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信息化警用装备、以高分子材料学为核心技术的警员个体防护装备、以机电一体化为核心技术的警用武器等。根据其用途和使用场合大体可以分为:机动与侦察类警用装备、非致命武器类、安检与救援类、防护类等几大门类。技术发展趋势正从传统的非致命武器、防护器具、破拆器具,向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随着MEMS、AR、VR技术的发展,警员单体装备又
简介:<正>为了加快中国经济改革的步伐,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实行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提出不同的改革要求。这就是,使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逐年而又迅速地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那些要继续实行国营的国有企业,也要进行必要的改革,促使其转换经营机制。
简介:4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发布。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简介:为了使违法犯罪少年的心理矫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应当根据违法犯罪少年个体的社会化程度、社会成熟度、亚文化影响度和是否有人格变态和心理障碍等情况采用不同的心理矫治方案和方法.本文根据国内外心理矫治工作者的经验,总结了七类违法犯罪少年的心理矫治方法.
简介:强制是一种介于和平与战争之间的政策手段。本文旨在对强制的概念和类别进行疏理,以清楚展现强制这一政策手段的内涵与实质,并展示强制成功所需具备的各种条件。尽管对强制的研究和运用仍有待提高,但因其介于纯粹的和平手段和暴力的战争手段之间的特殊地位,强制成为既能弥补外交手段之不足、又能控制武力使用之限度的有效政策选择。在后冷战造就的时代背景之下,强制将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得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简介:<正>我校地处上海城乡结合部,学生的生源不甚理想,有严重行为偏差的学生也不少。由于我们坚持以学校为主体,社区为依托
简介:在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大多处于“家长管不了、老师很难管、社会很少管”的状态,是向违法犯罪转化的主要群体,也是工作的重点、难点。为此,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努力把握该群体特点规律,着力推进分类分层次教育矫治,初步打造了针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一体化、链条式、综合化教育矫治工作体系,并形成了几点思考。
简介:2013年遂宁会议召开后,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会同成员单位研究市制定了北京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在全市部署启动。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工作开展情况做交流发言。
关于法人分类制度的研究
警用装备分类与现状(下)
警用装备分类与现状(上)
实行分类指导 推进企业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推进
违法犯罪少年的分类心理矫治
国际政治中的强制:定义、分类及分析模式
做好问题学生的分类转化工作
把握特点规律 加强分类指导——机制化推进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顶层设计 分类施策 建立普惠化、制度化、长效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