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城中村”现象是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为了改善“城中村”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改变“城中村”的物质环境面貌,各地都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推进“城中村”转制。但转制也带来了许多新问题: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问题,违章建筑的产权问题,物质环境改造问题,就业和社保问题,基层管理体制的协调问题等。要缓解和解决这些矛盾,政府需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引导“城中村”城市化进程;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建设和谐社区;对违章建筑制定适当补偿标准或承认部分临时建筑的合法产权,保障转制居民利益;促进就业和建立转制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帮助转制居民安居乐业;着眼代际转化,促进“城中村”居民转变观念。
简介:社区的空间结构是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治理的空间载体,社区的治理结构与社区空间结构耦合所形成的耦合治理结构是决定城乡结合部治安治理绩效的根本因素,社区的治理结构是关键,而社区的空间结构则是有效治理治安的基础。深圳宝安区治安治理结构是国家主导的网络治理结构,治安的治理结构同紧凑式的社区空间结构在点、线、面上高度耦合,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不同的社区空间里相互依赖、联合行动,实现对小区、楼宇、道路以及流动人口等治安要素的有效治理,成功打破了人口“倒挂”带来的治安治理困境。培育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构建网络治理结构,实现治理结构与社区空间结构的高度耦合,将是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治理现代化的合理趋向。
简介:作为连接城市和农村的“过渡层”,城乡统筹发展的“夹心层”,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有其独特个性,较之城市和农村更具动态复杂性和边界模糊性。在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和合作共治理念跟不上等原因,社会治理更是表现出异质、过渡、多元等阶段性特征。城镇化、工业化迅速推进过程中,城乡结合部作为城市拓展改造的主要场域,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工作重心进一步发生变化,面临矛盾纠纷多发、利益诉求多样、思想认识多元、管理方式滞后等问题和挑战,社会治理同时呈现单向、强制、管控的威权式特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作为新时期的努力方向,对新时期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和实践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