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现行的统计制度规定,工业统计调查单位遵循在地与尾地相结合的统计原则,即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按所在地进行统计,对于跨省地不具法人资格的成员单位或下属单位,如果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能提供全套统计资料的,也视同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在所在地进行统计,但不能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完整全套资料的下属单位,仍随尖人企业进行统计,广西在确定工业统计调查单位时,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对于那些生产活动内容比较单一,地占相对集中的小型企业而言,执行这一规定不大,随着高层经济的发展,为增强本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各地近几年来纷纷将要地区的优势行业组成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和各种类型的了合企业,同时,为求发展更大的发展,企业也出现了内部结构多元化,生产经营范围扩大化,生产经营地点分散化的发展趋势,各种跨地区,跨行业,甚至跨经济类型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跨地区企业)日益增多,对这些企业,执行这一规定就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因此,需要对现行的工业统计调查制度加以改进。
简介:我国是一个生产力水平较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以现有的东、中、西三大地带的比较来看,中西部地区的国土面积占全国的86%,人口占59.41%,而1999年东、中、西部人均GDP的比例为1:0.472:0.372。这种不平衡已经影响到全国整体经济效益提高,加剧了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的失衡,甚至危及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据报道,我国的收入分配差异拉大,用来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进入国际警戒线。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主要是改革开放后高收入人群迅速增多,以及经济转型期低收入弱势群体的范围有所扩大。由引可以看出地区差异的严重程度。然而不可否认,造成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因素很多,限于篇幅不可能一一加以阐述,本文只从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