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胡安国是南宋著名的春秋学者,同时也是理学谱系中的一个大家。《春秋》是传统儒家五经的重要典籍之一,被视为孔子所“笔削”,寄托着“微言大义”。胡安国继承汉代《春秋》学特别是董仲舒详绎的“原心定罪”之传统方法,并将由理学引出的“天理人欲之辨”融入到对《春秋》的历史情境分析当中,强调《春秋》为“史外传心”,具有事理交融、体用兼备之不同寻常的意义。胡氏以理解经或借史明义的做法,是理学之伦理道德观念的一种特殊展开与构造。伦理观念之历史的情境分析,有别于心性善恶等方面的抽象论理,兼具历史与理想的双重性格,是理学伦理思想的实证性说明和经世之愿的具体落实。因而,胡氏《春秋》学的研究必然可以而且应当作为理学伦理思想研究方法的重要进路之一。
简介:罗尔斯的契约论强调公民是正常而充分合作的社会成员,而且它还假定他们的种种天赋才能处于正常范围。在可行能力思路看来,由于这样一种契约主义的方法论,那些具有严重能力缺陷的人不能从正义原则中公平受益,他们甚至被排除在正义原则的选择过程之外了,因此这种理论没能真正保障每一个人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但在罗尔斯的契约论中,作为正常合作成员之基础的两种道德能力应当被理解为是每一个公民所拥有的,而正常能力的假定意在排除能力差异在原则选择过程中的影响,因而它反而是包容性的。在组织有序的社会中,有能力缺陷的人的一些特殊需要确实没有被当作一个基本正义问题来对待,但这一点乃是平等的政治自主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