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P2P文件共享引起的版权问题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本文从各国普遍存在的版权法执行难的问题出发,对P2P发展的条件和动因、P2P对音乐生产方式的冲击以及它的发展趋向,从经济和伦理方面作了分析.作者的结论是:P2P是一项有助于音乐社会化和满足人们共享人类精神财富愿望的先进技术.目前该技术的非法应用使音乐生产的资本循环发生了问题,损害了版权者的利益.但也应看到,是技术发展、社会需求尤其是现存音乐生产方式本身的问题加深了目前的危机,并呼唤新的音乐生产模式.法律应在保护版权的同时,基于公利和公意,充分肯定P2P技术的合理性,公正地处理P2P相关群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简介:众所周知,由于克里普克的工作,弗雷格的涵义理论被普遍认为是无效的。但事实上,弗雷格的理论真的被克里普克决定性地反驳了吗?这是一个有趣而富于挑战的问题。本文认为,克里普克对涵义理论的典型反驳并没有击中涵义理论的关键;毋宁说,克里普克树立了一个反驳的目标并将其归到弗雷格身上,但问题在于,这个被设想的目标并不能恰当地归于弗雷格。本文通过对弗雷格涵义理论之所以被提出的论证的重构,以及对克里普克反驳的评述,来解释为什么克里普克并未真正击倒弗雷格。以之为基础,本文论证了涵义概念是可以辩护的,但不是在"新弗雷格主义"的路径上去辩护,而必须以"约定"概念为核心来对其给予辩护。
简介:<正>作为一个生物体的人从母胎里分娩出来,一开始就被置身于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中,任何时代的社会都会使用种种方法对它施加影响,使他成其为一个符合该社会要求的成员。个人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其自身的独特方式作出种种反应,反作用于环境,从而表现出人的主动性。这种经过个体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而实现的个人对于社会事物的认识与掌握的程度,通常被人们称为“社会化的过程”。道德社会化是这种社会化全过程的具体表现。一个人生长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该社会有它的道德标准。社会通过各种手段要求个人成为一个符合该社会道德标准的人。个人也相应地以各种方式积极地做出反映。换句话说,就是人从生来是无
简介:在胡塞尔意向性的行为现象学中,意志这种实践意向性行为扮演了本质性的角色。随着先验现象学方法的引入和目的论思想的发展,意志与悬搁及先验还原的内在关系也得以凸显,实践意向性行为在胡塞尔先验现象学中的地位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并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向。虽然胡塞尔始终坚持逻辑学和实践学的平行论思想,并在早期呈现出逻辑理性居于主导的态势,但这种平行论在其中后期却倾向于一种实践理性的目的论。对于胡塞尔来说,现象学精神和先验现象学的还原对新人和真正人的塑造,根本说来是作为实践行为被实施的,这是他弗莱堡时期思考的根本问题。实践意向性行为理论不仅在其现象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而且对海德格尔的实践哲学也产生了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