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国孔子基金会学术委员会和《孔子研究》编辑部联合召开“小小学术座谈会”。座谈的题目定为:“心性之学”,并且在通知单上写明:“这是一个古老的题目,但望能探得一点‘源头活水’出来”。我觉得会议召开得好,题目出得好,“探得一点源头活水来”的立意更好。“心性之学”,是我们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对我们民族的凝聚和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正面作用固然很重大,负面作用也很不小。告子提出:“生之谓性”,“食色性也”。孟夫子批评说,这是不分人和禽兽:难道人和牛和犬是一样的吗?(见《孟子·告子上》)看来,告子讲的是人性的最低层次,孟子强调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人性的第二层次;还有在人中再分出圣人和凡人的区别,这是人性的第三层次,也是最高层次了。儒家特别强调“修身”、“养心”、“养性”。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树
简介:韦伯对儒家合理性的判断是含糊的。哈贝马斯认为合理性有认知和伦理两个方向,儒家文化有认知合理化潜力,但他没有考察儒家文化的伦理合理化。分析韦伯和哈贝马斯的合理化概念得出社会学合理性分析框架:即经验普遍准则的确立或知识论证之主题和主客体关系之预设。不同社会学合理性其预设和知识性质不一样。既有主客对立和客观知识的对客观世界认知取向的工具合理性,也有主客对立和外在规范知识的对社会世界伦理取向的形式合理性和策略合理性,还有主客统一和内在规范知识的对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伦理取向的交往合理性。儒家文化是伦理文化;天人合一是其预设;重内在主观知识,轻外在客观知识是其特点。伦理文化缺少主客对立,无法建立客观知识和外在规范知识,客观世界的认知合理化和社会世界的客观伦理合理化潜力低;但其建立起主观的内在规范知识,具有一定的主观伦理合理化潜力。儒家文化在认知和伦理两个方向都具有合理化潜力;且由于其入世态度,其合理化得以实现。希腊哲学和基督教分别在认知和伦理上合理化潜力高,但直到宗教改革赋予其入世态度,其合理化潜力才得以实现。
简介:《礼记》中子游述及“以故兴物”与“微情”代表两种不同的制礼之法,然礼家对“以故兴物”的解释素有分歧。郭店战国楚简出土,研究者判断子游论述与《性自命出》篇密切相关,这为重新解读“以故兴物”提供了可能。“以故兴物”意指因某种特定的教化目的,利用基于人情且精心设计“外物”以兴发释放行礼者与礼仪相匹配的情感。“以故兴物”的对象包括两类:一为情感充分者,一为情感不足者,前者需借助外物将“情”兴发、释放、宣泄出来,再在仪式的引导之下,调节情感浓烈之程度,后者则在外物的影响之下,调动原本不足的情感,以达到反躬修身的目的。“以故兴物”广泛地运用于各种仪式之中,辨明其义对于厘清“兴”与“礼”,“兴”、“情”与“物”等多组概念的关系,深入儒家礼学思想演进的肌理有着重要的解码作用。
简介:通行本第八章“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一句在马王堆帛书《老子》甲、乙本中分别写作“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和“水善利万物而有争”。对此,有学者认为,帛书甲、乙本均为误写,《老子》原文当从通行本作“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亦有持不同意见者认为帛书《老子》并非误写,乙本中的“争”字乃甲本中“静”字的假借,《老子》原文当如帛书甲本作“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关于此一问题,新近发布的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老子》(以下简称北大《老子》)为我们提供了新的线索。本文以北大《老子》为参考,并参照其他《老子》版本,对此句作出了新的探讨。通过对比与分析,文章认为,此句本应作“水善利万物而有争”。但因其在字面意义上似与《老子》思想相抵牾,在文本流传过程中,最终被改作了“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另外,通过考察《老子》第八章在文本流传过程中的变化,文章亦将《老子》文本的发展与演变作一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