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主旨在研究法之思想.管法思想源流,在于形上学之道,改造儒之道统为社会道德礼义廉耻,效法阴阳家之天道,予人性基本需求;之法为战国田齐时代产物,是根据社会历史变迁和政治改革应运而生的思潮;法之意义之演变,从其字义,与刑、礼及其意义的扩展为宪律(根本大法)、制度、法度、法律、法令、政策、方法的意义;法之体系的建立,即是宪律制度(根本大法)的确立,法制的设置,法度(法律)的订定,法令的推行,法禁的设置,版法(公布的成文法)之公布,执法的过程,建立法之体系;法与权利、法与经济、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之特性为其精神公平无私、平等;其特质为绝对、恒常、超越;法之推行的过程要法法、重令、任法.
简介:现代环境法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大的变化,度过了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全法两个阶段并已进入第三个阶段循环型社会法阶段。通过对三个阶段的环境法的对比,可以发现循环型社会法具有六个特点,即(1)注意到人类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以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以环境友好为基本态度,以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价值取向:(2)以环境承载力为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二者关系的基本依据和环境友好的底线;(3)从生态的高度看待环境。保护环境,承认环境保护的优先地位;(4)以保护生态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重视生态功能的保护与恢复;(5)以环境保护为基本任务,注意运用规划、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实现环保目的;(6)按照物质闭路循环的构想,促进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简介:齐文化、鲁文化是两个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地域文化。山东被称为齐鲁之邦,这说明这两种地域文化有诸多共同之处。然而细分之下,齐文化与鲁文化又具有各自的特点,“齐文化以务实性、尚变性、开放性、兼容性等鲜明特征著称于世,鲁文化则以其勤俭质朴、注重传统、恪守礼乐、重德尚恩等显著风格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1]。以往学者研究齐、鲁文化,或关注于齐文化与鲁文化的个性特征,或关注于齐文化与鲁文化如何由优秀的地域文化演变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而从地域文化的视阈下研究齐文化与鲁文化则比较少见。邱文山著《地域文化视阈下的齐文化与鲁文化》(北京燕山出版社2013年版)则是这一研究角度下的新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