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两种自由概念》中,伯林对消极自由的辩护是从两方面做出的:他既主张自由本身就是消极自由,又主张作为政治价值的自由只能是消极的。这两个主张虽然在形式上相似,但却缺乏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消极自由的继承者们同时接受了这两种观点,并进而认为消极的政治自由发源于消极的自由本身,由此得出了自由没有内在价值的结论。罗纳德·德沃金对自由问题的处理典型地体现了对伯林自由观念的这种解读,本文通过对德沃金论证的考察,指出政治领域中各项基本自由权利必须以追求理想人生的积极自由为前提才能得到理解,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并不截然对立,反而相互补充、共为一体。两种自由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为我们重新理解伯林的自由观念提供了新的线索,而对伯林文本的进一步考察和澄清则佐证了我们重构伯林自由观念的合法性。
简介:关于贾谊的教育思想,历来不乏研究者,但是较少能从贾谊的整个思想体系入手去全面地分析和把握其教育思想,因而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认识贾谊教育思想的价值之所在。其实,贾谊的思想具有一个完整的体系,而在他的思想体系中起引领作用的是其具有形而上依据的政治哲学思想,贾谊的教育思想则是其政治哲学思想引领之下的完整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其教育思想有深厚的哲学基础,所以特别强调教育的终极价值以及完美人性的塑造,若能从这个视野来重新认识贾谊的教育思想,就能更准确地把握其教育思想的独特魅力,并从中发现其对当代教育事业的发展所能提供的一定的理论借鉴和指导意义。
简介:家族企业从被经济学、管理学界所忽视到成为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热点,确实是中国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值得高兴的事。关于家族企业的研究成果,专著和论文也充塞各类学术期刊,这些研究借助了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不同理论,反而经济学没有很好地给出家族企业应有的理论框架和理论的出发点。本文的目的是尝试为家族企业提供一个整体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主要是借助演化博弈论为家族企业研究寻找一个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本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综述当前家族企业研究几个主要出发点及家族企业研究理论基础所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阐述家族企业不过是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形态演变的必然产物;第三部分借助演化博弈理论分析家族企业的兴起与发展,指出家族企业会根据惯例传承下去,或者通过制度创新、组织创新、治理结构演化而成现代公司。
简介:“仁”是儒家最基本、最核心的道德观念。在“仁者爱人”的层面,儒家仁道的基本精神在于要求行动者为他人而抑制自我、奉献自我。然而,如果仅仅停留在对“为他”向度的单纯强调之上,则儒家的仁道就可能沦为一种对行动者自身缺乏积极价值关怀的片面的自我否定。因而,在“为他”的深处还要体认到“为己”,而这一语境之下的“为己”是在“成己”的意义上而言的,其实质内容在于行动者道德生命在深刻意义上的自我实现,这就是儒家“仁者自爱”观念的基本内涵。在伦理学的意义上,只有在仁者自爱的基础之上,仁者爱人方始成之为一种真正出于行动者自律的道德实践。由自律而行为,“爱人”也就具有了“为己”的性质,而不再是单向度的“为人”,从而扬弃了道德规范的外在性与异己性,而这也正是孔子所倡导的“仁者安仁”的逻辑基础。
简介:禅宗是中国化最为彻底的佛教宗派,学界以往在谈论禅宗中国化特色的时候都是将眼光集中于其对儒家和道家的吸收上,而没有关注作为中国文化“群经之首”的《易经》及其易学在禅宗中国化过程中的作用。实际上,作为禅宗的宗派之一,曹洞宗在佛学理论上的最大特点就是在禅宗“不立文字”的框架下援引《易经》元素以及易学思想来阐释禅学,其历代祖师前赴后继“依易说禅”,自成一统。曹洞宗不用印度佛学的概念而用中国本土的易学来言说禅学,这是曹洞宗对于佛教中国化的一大贡献,而且这对于我们今天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如何运用周易的道理来进一步发展包括佛教在内的中国文化有着深刻的启迪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