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黄俊杰教授是在海内外享有盛誉的台湾学者。现任台湾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合聘研究员、台大人文社会高等研究院院长,并兼任台湾通识教育学会荣誉理事长。曾任新加坡儒家伦理小组顾问,美国华盛顿大学、马里兰大学、Rutgers大学客座教授、东吴大学讲座教授、台湾清华、交通、阳明、中央四校联合大学系统讲座教授、台湾通识教育学会理事长。黄俊杰教授长期从事史学史与史学方法论、孟学史、战后台湾历史和大学通识教育研究,近十几年来尤着力于中国经典诠释学与东亚儒学研究。他对儒家经典诠释传统的研究、对儒家身体观的关注、对中国历史思维模式的探讨以及对东亚视野的倡导,均可谓开两岸研究风气之先,被誉为台湾学界新一代学术领袖。获得学术荣誉包括美国王安汉学研究奖(1988)、杰出人才讲座(1997—2002)、胡适纪念讲座(2005—2006)、台大学术研究杰出专书奖(2006)、中山学术著作奖(2006)。著有《东亚儒学:经典与诠释的辩证》、《德川日本论语诠释史论》、TaiwaninTransformation(1895—2005)、《东亚儒学的新视野》、MencianHermeneutics:AHistoryofInterpretationsinChina、《孟子》、《孟学思想史论》(两卷本)、《大学通识教育的理念与实践》等专书。2008年春,黄俊杰教授岭南讲学期间,本刊编辑部就东亚儒学研究等问题采访了黄先生,以下是谈话内容。
简介:本文通过对审美主体和伦理主体的比较研究揭示了个体存在的伦理层面的含义.首先考察了老庄和海德格尔的后现代宗教式的主体和儒家形而上的宗教主体,以及儒家就伦理问题对于老庄的挑战.结论是他们都缺乏把他者的生存作为自己的绝对的责任的伦理含义,因而是审美主体.其次,通过对于环境主体和伦理主体及审美主体的关系的讨论,阐释了这样一个哲学基本问题:伦理存在必须以有限性存在为前提;而后者只是一个哲学的抽象.片面地强调人的有限性(尼采),片面强调有限存在与超越者的关系(老庄和海德格尔),或否认人的有限性,这些观点都忽略了人在这个世界上的伦理责任.后现代伦理学是指我,作为一个个体(me),对于他者的一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