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不同于以往的见解,马克思通常将资本主义以后的新社会称为“联合体”(Association),并且在资本主义自身中发现了它的萌芽。本文的目的在于阐明马克思是如何理解“联合体”的核心内容,资本主义社会自身又是怎样孕育了“联合体”的要素。本文首先从基础理论层面论述了联合体的概念。马克思认为联合体社会的“主体”不是“资本”或“国家权力”等外在力量,而是“联合起来的个人和生产者”。另外,联合体本质上是以相互主体地、能动地、有意识地联合在一起的生产者之间的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这才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①。在此基础上,资本主义社会自身怎样产生了联合体的要素(主体及物质条件),马克思又是怎样理解的?本文从此问题出发,并试图阐明这一问题的基本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