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土地收购储备机制最早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香港。1996年,我国在上海成立第一家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一“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1997年8月,杭州成立了“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杭州的土地储备中心成立后,效果突出,因此,1999年在“全国集约用地市场研讨会”上,把杭州土地储备制度的经验和成果进行了推广,得到各地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推崇,随后各地都纷纷成立土地储备机构,经过几年的发展和运作,土地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有些什么样的效果?引起那些变化呢?还有什么样的问题等待研究、那些制度和法规需要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