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了解乳腺癌术后淋巴水肿的管理现状,为制订乳腺癌术后淋巴水肿预防及治疗方案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偶遇抽样法,使用研究小组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对江苏省58所医院的护士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本次研究共调查了58所医院,其中53所综合医院,5所专科医院。仅18.97%(11/58)有专门用于淋巴水肿保守治疗的治疗室,15.52%(9/58)开设了淋巴水肿门诊,25.86%(15/58)有专业的国际淋巴水肿治疗师。58所医院对乳腺癌术后淋巴水肿的预防及治疗管理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结论目前尚未实现淋巴水肿规范管理的全面覆盖,淋巴水肿管理标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方案和实践标准至关重要。
简介:摘要目的调查上海市社区糖尿病患者居家胰岛素规范化注射知信行现状,并分析其影响因素。方法本研究为横断面研究。采用连续入组法,选取2020年5—10月在上海市奉贤区2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管理的1 947例使用胰岛素笔居家注射的糖尿病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一般资料调查表和胰岛素规范注射知信行问卷对糖尿病患者进行调查。采用单因素分析和多重线性回归分析患者居家胰岛素规范化注射知信行的影响因素。共发放问卷1 947份,回收有效问卷1 697例,有效回收率为87.2%(1 697/1 947)。结果1 697例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素规范注射知信行总分为(51.01±6.81)分,处于中等水平。问卷所有条目中达标率最低的3个条目分别为:注射胰岛素前每次检查注射部位(14.4%)、认同并执行把丢弃的胰岛素针头放入加盖的硬壳容器(16.1%)和认同并执行胰岛素笔用针头一用一换(20.6%)。多重线性回归分析发现,年龄、学历、医保类型、是否接受过胰岛素注射指导是居家胰岛素规范化注射知信行的影响因素(P<0.01),共解释胰岛素规范化注射知信行总变异的8.6%。结论社区医务人员应重视糖尿病患者居家胰岛素注射的健康教育,基于社区人群特点,完善教育内容与形式,从而提高注射部位检查、胰岛素笔用针头一用一换和规范处置废弃针头的达标率,进一步规范胰岛素注射行为,改善患者血糖控制等临床结局。
简介:摘要新冠疫情在全球的大流行为举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增加诸多挑战。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是确保成功举办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对接国际赛事要求、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周密调度采样检测力量、开展精准管理等措施。冬奥会核酸检测机构累计检测涉奥人员185 942 3人次,检出阳性437人次,取得了采样检测工作高效运行且无生物安全事故、采送检报时限符合赛会要求,采样检测人员无感染的佳绩。冬奥会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创新了大型国际赛事核酸检测的管理方法,积累了工作经验,各检测机构的采样检测能力、质量控制及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后勤保障能力得到了很多锻炼和提升,为后续大型活动和社会面核酸检测提供了借鉴。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抗α-氨基-3-羟基-5-甲基-4-异唑丙酸受体(AMPAR)抗体脑炎的临床特点。方法回顾性总结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诊治的3例抗AMPAR抗体脑炎患者的临床资料,对其临床表现、辅助检查、治疗及预后进行分析。结果3例抗AMPAR抗体脑炎(年龄12~70岁)均急性起病,首发症状包括认知减退、性格改变及少见的头痛、运动障碍,其中例1肺部占位性病变经病理证实为小细胞肺癌,血清及脑脊液抗AMPAR抗体、抗Y染色体性别决定区相关高迁移率组盒蛋白1抗体阳性,激素联合肿瘤化学治疗后症状仍持续存在,无临床复发;例2责任病灶位于双侧额颞叶、半卵圆中心及侧脑室旁,同时合并低颅压综合征典型影像学特征,血清抗AMPAR抗体阳性,激素治疗后症状部分改善;例3颅内病灶位于脑桥及右侧小脑中脚,伴显著小脑萎缩,脊髓磁共振成像提示颈2~胸10水平脊髓病变,血清及脑脊液抗AMPAR抗体阳性,激素联合静脉滴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后症状显著改善。结论抗AMPAR抗体脑炎临床表现异质性高,除边缘系统外,尚可波及脑干、脊髓,出现脑萎缩;存在多重抗神经元抗体尤其是抗神经元细胞内抗原抗体时需密切监测肿瘤;免疫治疗有效,肿瘤叠加多重抗体时预后差。
简介:摘要目的利用微团培养和胚胎干细胞试验评价二硝酰胺铵(ADN)潜在的胚胎发育毒性,并评估其是否为致畸物。方法于2018年9月,分离大鼠胚胎并收集肢芽细胞,使用不同浓度(0、312.50、625.00、1 250.00、2 500.00、5 000.00、10 000.00 μg/ml)ADN进行染毒,计算细胞半数增殖抑制浓度和半数分化抑制浓度并评价ADN致畸作用。在胚胎干细胞试验中,检测不同浓度(0、39.06、78.13、156.25、312.50、625.00、1 250.00、2 500.00 μg/ml)ADN对小鼠胚胎干细胞(mESCs)向心肌细胞分化的抑制作用,以及对mESCs和3T3细胞的细胞毒性,并评价其胚胎毒性。以已知的强胚胎毒性药物5-氟尿嘧啶和非胚胎毒性药物青霉素-G为试验材料,对模型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并采用验证性试验模型评价ADN的胚胎毒性。结果微团培养试验中,各个浓度ADN组大鼠胚胎肢芽细胞增殖抑制率和分化抑制率均高于对照组(P<0.05);ADN对肢芽细胞的半数增殖抑制浓度和半数分化抑制浓度分别为7 480.32和4 526.09 μg/ml,判定ADN为非致畸物。胚胎干细胞试验中,各个浓度ADN组mESCs增殖抑制率高于对照组,156.25、312.50、625.00、1 250.00、2 500.00 μg/ml ADN组3T3细胞增殖抑制率高于对照组(P<0.05)。ADN对mESCs的半数增殖抑制浓度和半数分化抑制浓度分别为1 851.73、1 796.39 μg/ml,对3T3细胞的半数增殖抑制浓度为3 334.35 μg/ml,判定ADN为无胚胎毒性。结论经微团培养和胚胎干细胞试验模型评价,ADN无胚胎毒性,属于非致畸物。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乳腺癌术后淋巴水肿的管理现状,为制订乳腺癌术后淋巴水肿预防及治疗方案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偶遇抽样法,使用研究小组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对江苏省58所医院的护士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本次研究共调查了58所医院,其中53所综合医院,5所专科医院。仅18.97%(11/58)有专门用于淋巴水肿保守治疗的治疗室,15.52%(9/58)开设了淋巴水肿门诊,25.86%(15/58)有专业的国际淋巴水肿治疗师。58所医院对乳腺癌术后淋巴水肿的预防及治疗管理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结论目前尚未实现淋巴水肿规范管理的全面覆盖,淋巴水肿管理标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方案和实践标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