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中心型肺癌支气管动脉介入方法和血管构型与疗效的关系。方法回顾分析本院69例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中心型肺癌患者的近期疗效,其中39例患者采取"三明治"式支气管动脉栓塞化疗,包括富血管型28例,乏血管型11例;另30例患者采取单纯支气管动脉灌注化疗,包括富血管型21例,乏血管型9例。疗程结束后定期评价其疗效。结果39例支气管动脉栓塞化疗者有效29例,有效率74.36%(29/39),其中28例富血管型患者有效23例,11例乏血管型患者有效6例;30例支气管动脉灌注化疗者有效14例,有效率46.67%(14/30),其中21例富血管型患者有效12例,9例乏血管型患者有效2例。结果显示,支气管动脉栓塞化疗中心型肺癌其疗效明显优于支气管动脉灌注化疗,疗效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支气管动脉栓塞化疗和灌注化疗富血管型中心型肺癌其疗效明显优于乏血管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中未发生严重并发症。结论支气管动脉介入治疗中心性肺癌优先选择栓塞化疗术,疗效好,见效快,对富血管型肺癌疗效更显著。
简介:摘要目的评价不同支气管动脉栓塞方法治疗复治和初治肺结核咯血的临床疗效。方法回顾分析本院49例进行支气管动脉三重栓塞和双重栓塞治疗的复治和初治肺结核咯血患者。其中复治肺结核29例,行三重栓塞15例,双重栓塞14例;初治肺结核20例,行三重栓塞11例,双重栓塞9例。三重栓塞即第一级用规格350~560 µm的PVA颗粒栓塞远段细小血管,第二级用规格710~1 000 µm的PVA颗粒栓塞中段中小血管,第三级用2 mm×4 mm的塔形纤毛弹簧圈栓塞近段主干血管;双重栓塞就是用相应规格的PVA颗粒分别栓塞远段细小血管和中段中小血管。术后随访1~3年,分析其有效率、复发原因及对策。结果49例患者一次性栓塞即刻止血48例,止血率98.0%,1例行第二次栓塞后即刻止血。总有效(治愈+显效)38例,占77.6%;30 d~3年中复发11例,复发率22.4%。29例复治肺结核行支气管动脉三重栓塞15例,有效13例,复发2例,有效率86.7%(13/15);另外14例行支气管动脉双重栓塞,有效8例,复发6例,有效率57.1%(8/14)。20例初治肺结核行三重栓塞11例,有效10例,复发1例,有效率90.9%(10/11);另外9例行双重栓塞,总有效7例,复发2例,有效率77.8%(7/9)。结果显示,复治肺结核咯血三重栓塞与双重栓塞有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初治肺结核咯血三重栓塞和双重栓塞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复发主要原因是漏栓和侧支循环形成。结论BAE治疗肺结核咯血止血快,疗效好,根据咯血类型选择最佳栓塞方法,有效防止漏栓和预防侧支循环再生,有助于降低肺结核咳血的复发率。
简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开始了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程。14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了大量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大量的立法成果。但在总结统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成果时,存在着统计标准上的这样或那样的模糊问题,主要是将一些修改、补充法律的决定统计为法律,将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一揽子统计为立法成果。这样就难以正确估价我国的立法成果,从而也就难以正确评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状况。本文试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到底制定了多少法律及哪些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应当统计为立法成果作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