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些年来,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中,出现了一个新说——权利本位说,即法要以权利为本位,并应以此为基础重构我国法学理论。对此,有的学者认为是一个创新,有的学者则不以为然。《中国法学》1990年第4期发表的张文显同志撰写的《“权利本位”之语
中国法学
1990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