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正式印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汪据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法学
201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