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37条对我国的启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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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犯罪问题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为了有效打击腐败犯罪,第五十八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已于2005年批准并签署了该公约。其第37条确立的"与执法机关的合作"是一个亮点,有利于积极侦破和追诉腐败犯罪,但我国相关立法较为滞后,因而如何正确理解和有效落实该公约有关规定,具有重要而紧迫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