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教学设计——从某大厂的裁员行为看劳动合同解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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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教学设计——从某大厂的裁员行为看劳动合同解除

王 瑜

(淄博职业学院 山东 淄博 255314)

摘要近年来,关于公司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法律制度”构成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内容的教学过程中,如何进行教学设计,如何明确教学目标,如何紧密结合教学内容深入挖掘思政元素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关键词教学;劳动合同;裁员;劳动争议

一、教学导入

结合“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劳动法立法宗旨,引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培养学生理解并遵守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课前:教师发布学习任务单,要求学生学习相关劳动法相关法规,阅读相关文章。

一员工在网上发文称自己是某大厂的一名游戏策划,在自己身患绝症的情况下,亲身经历了用人单位的逼迫、算计、监视、陷害和威胁。该员工在文章中声明,自己的绩效被强行打了D等,并且用人单位还设置陷阱阻拦其进行绩效申诉,甚至被诬陷发表反动内容,并遭到用人单位保安的暴力驱赶。

在该事件舆论发酵后,该用人单位虽然致歉了被裁员工,并对此事发布声明进行了内部说明。但有网友发文认为,该声明的发布更像是在违法的边缘试探。不管是道歉声明亦或是内部说明,这种便签式的道歉方式像不像是在对大众说"因为你觉得我错了,所以我道歉"?说明中的内容有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之嫌,并且其居高临下的姿态中还充斥着软暴力,足以让被裁员工心理上产生极度恐慌、甚至恐惧。如果真的像说明中描述的那样,该员工得工作质量不合格,那为什么该用人单位还要把最大的工作量给一个质量不合格的人?员工的工作合不合格怎么衡量?还不是该用人单位说了算,即使员工不合格也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知员工调换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强行让其离职。众所周知,员工是弱势群体,这件事如果该用人单位处理得当了,就不会闹到这一步。

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3款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被裁员工目前仍处于患病治疗期间,即使因为其业绩不合格,也应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再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另外,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该员工应该病休的期限是9个月(5年以上工作年限),从该员工查出患病后,在病休9个月后才可进入解除合同的步骤,但该员工的实际病休期远远不足9个月。而由此,该用人单位的回应是“但反思我们的沟通和处理过程,相关人员确实存在简单粗暴、不近人情等等诸多不妥行为。”劳动者合法的诉求岂是一句存在沟通、处理不当就能解决的?。该用人单位所谓向被裁员工致歉,不过是"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罢了。

二、教学内容

(1)情景引入:由撰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入手,讲解劳动争议案例分析步骤,要求学生把握劳动争议案件分析的5个要素:标的、焦点、法理、双方当事人行为、结论与诉求。

(2)案例对比:主要选取“裁人,以内部说明方式致歉,还让人代致歉”等案例,运用劳动争议案例分析步骤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发现:劳动者在现实劳动关系中的弱势与人力成本高和用人单位在现实中的强势地位,由此引导学生思考用人单位应遵行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3)"立法宗旨"之争的讨论与互动:偏重保护还是双重保护?从《劳动合同法》颁布之日起,这一争议从未停止过。引导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分析偏重保护与双重保护的区别、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对整个国家立法体系的影响。同时引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引发学生思考,体会偏重对劳动者的保护更能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4)总结与反思: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得以体现,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规避由此引发的用工法律风险,如何坚守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的职业操守。

(三)教学方法

通过课前、课中及课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案例教学模式,采取情境式导入、案例对比、讨论互动、总结延伸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四)特色及创新

(1)教学内容与时俱进,教学资源开放立体。贯彻"关注动态、法案结合、辩证创新"方针,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建设开放式、立体化教学资源,助力学生提升实践意识与能力。

(2)突出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课程基于学生的视角构建学习情景,运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从劳动者和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双视角出发,锻炼学生辩证思维、创新意识、大局观。

(3)革新课程教学模式,差异化使用信息化工具和教学手段。本课程基于不同教学环节使用不同的信息化工具,基于不同教学内容采用课堂讲授、小组展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仲裁庭、专题讨论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成就感和获得感。

(4)课程思政,盐溶于水、同向同行。劳动关系领域的法理法规体现国家意志,具有强烈的思政元素特点。依法治国、大局意识、心存畏惧、信守底线、德法兼修是本课程倡导的人力管理从业者的职业操守与行为准则,这些元素贯彻课程始终。

(五)教学成效

从课后反馈来看,学生对"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以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了全新的认识。从现实出发,以自主学习、同伴学习的方式进行课程思政,使得学生情景感、带入感较强,对自己的职业价值观和使命感体会较深。

在讨论过程中,同学们从劳动者、企业、政府三方视角进行讨论,有的同学提出劳动者必须得到应有保障,有的同学从企业角度提出工资发放成本过高问题,有的同学提出政府应承担的责任。由此可见,学生的视角和思维方式很活跃,能够换位、辩证思考。在政府作为的讨论中,引入案例的思政点,主要包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为人民谋幸福。

(六)教学反思

从已进行的课程情况来看,课程思政元素的发掘是有效的。但从课程总体来说,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如教学内容可以更加丰富,教学手段可以更加先进,教学方式也还可以更加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