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现状调查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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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现状调查研究

李莉萍

(湘南学院教育科学与法学学院 湖南 郴州,423000)

摘要:采用主观幸福感问卷对H省5所地方新建本科院校299名高校教师进行调查。发现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处于中等水平,在性别、教龄、学历、工作岗位、专业、婚姻状况上差别不显著,但在职称上差异显著。

关键词: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现状调查

1.引言

主观幸福感是指个体依据自己设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所作的整体评价,是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心理指标,包括生活满意度,积极情绪体验与消极情绪体验等因素[1]。教师主观幸福感是衡量教师生活状态和心理状况的重要因素,影响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成立时间较短,存在“办学定位不准、办学内涵缺失、办学基础薄弱[2]”等问题,为了获得社会认可、满足社会需求,亟需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办学层次的跃迁[3]。这使得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教师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从而使其生活质量下降、体验到的幸福感减少。因此,了解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的现状,分析教师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以期提出相应对策,这对促进教师心理健康,提高教师工作绩效,提升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以H省5所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为研究对象,运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发放问卷350份,最后得到有效问卷299份,其中男性117份,女性182份;年龄30岁及以下教师32人,3140岁教师82人,4150岁教师122人, 51岁以上教师63人;职称初级67人,中级117人,副高80人,高级35人;教龄5年及以下69人,610年教师34人,1115年教师41人,1620年教师55人,21年及以上100人。已婚教师251人,未婚36人,其他12人。学历本科78人,研究生175人,博士46人;专业文科类教师159人,理工类101人,艺体类39人。

2.2研究工具

运用主观幸福感问卷,该问卷由两部分构成,一为生活满意度量表(Satisfaction With Life Scale, SWLS);另一为积极消极情感量表(Positive Affect and Negative Affect Scale, PANAS)SWLSDiener等于1985年编制,共5个条目,采用7(1-7)计分。得分越高,说明个体对自己的生活越满意。内部一致性系数R0.61-0.81之间,证明量表拥有良好的信效度[4]PANAS Watson等于1988年编制,由邱林等[5]于2008年进行修订,共14个条目,采用7级(1-7)计分,信度效度较好。本次测量的a系数分别为0.919、0.895、0.833

2.3数据处理

本次研究使用Spss26.0统计软件包来进行数据录入、整理和统计分析,主要是描述统计和差异显著性检验(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

3.研究结果

3.1地方新建本科高校教师主观幸福感总体状况

1 教师主观幸福感的总体状况(±s

主观幸福感

得分

生活满意度

积极情感

消极情感

整体主观幸福感

4.64±1.27

4.79±1.05

3.45±0.82

4.33±0.87

从表1可以看出,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中各维度中,生活满意度为4.64分,略高于中间值(量表为7点计分,中间值是4)。积极情感4.79分,也略高于中间值。消极情感得分3.45分,表示低于一半时间体验消极情感。整体主观幸福感得分由前三个维度总分相加后求平均得到,其中的消极情感为反向计分。最后求出新建本科院校教师整体主观幸福感为4.33分。主观幸福感指数处在中间稍高水平。

3.2影响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的人口统计学因素分析

进一步从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工作岗位、专业、婚姻状况等因素来考查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状况。

3.2.1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不同性别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比较

表2  地方院校不同性别教师比较  (±s)

性别

生活满意度

积极情感

消极情感

整体主观幸福感

男(n=117)

4.61±1.31

4.69±1.14

3.55±0.86

4.25±0.89

女(n=182)

4.67±1.25

4.86±0.97

3.39±0.77

4.38±0.85

t

-0.404

-1.298

1.613

0.217

P

0.686

0.196

0.618

-1.238

表2显示,不同性别教师在主观幸福感上有细微差别,女教师主观幸福感比男教师要稍高,但差异不显著。

3.2.2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不同教龄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比较

地方院校不同教龄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比较(±s

年龄

生活满意度

积极情感

消极情感

整体主观幸福感

1~5年(n=138)

4.80±1.30

5.07±1.10

3.50±0.78

4.46±0.93

6~10年(n=68)

4.42±1.30

4.64±1.07

3.44±0.91

4.21±0.95

11~15年(n=82)

4.64±1.30

4.73±1.05

3.54±0.92

4.28±0.92

16~20年(n=110)

21年以上(n=200)

4.38±1.27

4.75±1.27

4.58±0.97

4.80±1.02

3.62±0.87

3.30±0.69

4.11±0.83

4.42±0.78

F

1.323

2.006

1.734

1.711

P

0.261

0.094

0.142

0.147

    由表3可见,地方高校教师主观幸福感不同教龄教师有差别,但差异不显著(P>0.05)。事后多重比较发现,在“积极情感”上,“1~5年”与“16~20年”教师存在显著差异(P<0.05),在“消极情感”上,“16~20年”与“21年以上”教龄教师存在显著差异(P<0.05),在“整体主观幸福感”上,“16~20年”与“1~5年”、“21年以上”教龄教师均存在显著差异(-0.34309*、-0.30582*)。总之,工作16~20年的教师主观幸福感最低。 

3.2.3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不同职称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比较

教师主观幸福感职称差异比较(±s

职称

生活满意度

积极情感

消极情感

整体主观幸福感

初级(n=67)

4.79±1.24

5.02±1.12

3.45±0.72

4.45±0.87

中级(n=117)

4.45±1.27

4.64±0.97

3.60±0.91

4.16±0.89

副高(n=80)

4.60±1.26

4.77±1.07

3.42±0.73

4.32±0.82

高级(n=35)

5.15±1.25

4.93±1.03

3.05±0.64

4.68±0.79

F

3.206

2.129

4.425

3.908

P

0.024

0.097

0.005

0.009

注:*P<0.05,**P<0.01

由表4可知,不同职称教师在“生活满意度”差异显著;在“消极情感”和“整体主观幸福感”上,差异极其显著;在“积极情感”上无显著差异。总体而言,高级职称与初级职称教师主观幸福感相对较高,其次是中级职称与副高职称教师,最低是中级职称教师,呈现“U”型状态。

3.2.4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不同学历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比较

地方高校不同学历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比较(±s

职称

生活满意度

积极情感

消极情感

整体主观幸福感

本科(n=78)

4.77±1.27

4.86±0.97

3.37±0.77

4.42±0.83

研究生(n=175)

4.55±1.23

4.73±1.06

3.47±0.80

4.27±0.87

博士及以上(n=46)

4.78±1.40

4.92±1.10

3.54±0.91

4.38±0.94

F

1.098

0.805

0.701

0.701

P

0.335

0.448

0.497

0.402

表5显示:在主观幸福感各维度上,不同学历教师得分从高到低为博士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但是差异不显著。

3.2.5地方高校不同工作岗位、专业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比较

6 地方高校不同工作岗位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比较(±s

岗位

生活满意度

积极情感

消极情感

整体主观幸福感

行政岗(n=118人)

4.81±1.13

4.94±1.01

3.30±0.70

4.49±0.76

教学岗(n=368人)

4.56±1.29

4.71±1.01

3.50±0.84

4.26±0.86

双肩挑(n=112人)

4.75±1.36

4.92±1.19

3.47±0.79

4.40±0.99

F

1.106

1.647

1.362

1.791

P

0.332

0.194

0.258

0.169

由表6可见,在主观幸福感上,行政岗教师最高,教学岗教师最低,双肩挑教师处于中间,但是三者差异均不显著(P>0.05)。

地方高校不同专业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比较(±s

专业

生活满意度

积极情感

消极情感

整体主观幸福感

文科(n=318人)

4.68±1.17

4.86±0.97

3.38±0.76

4.39±0.78

理工(n=202人)

4.45±1.45

4.59±1.10

3.55±0.85

4.16±0.98

艺体(n=78人)

4.98±1.13

5.04±1.14

3.52±0.86

4.50±0.83

F

2.680

3.366

1.601

3.018

P

0.070

0.036

0.203

0.050

表7显示:在主观幸福感各维度上,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 艺体>文科>理工;在积极情感上,有显著性差异(P<0.05)。其他差异均不显著(P>0.05)。进一步事后多重比较,理工科教师在整体主观幸福感上要显著低于文科与艺体专业教师(P<0.05)。

3.2.5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不同婚姻状况主观幸福感差异比较

8 不同婚姻状况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比较(±s

婚姻

生活满意度

积极情感

消极情感

整体主观幸福感

未婚(n=36)

4.55±1.34

4.78±1.15

3.63±0.74

4.23±0.93

 已婚(n=251)

4.69±1.24

4.82±1.02

3.43±0.83

4.36±0.86

其他(n=12)

3.80±1.58

4.29±1.17

3.44±0.61

3.88±0.84

F

3.014

1.470

0 .968

1.999

P

0.051

0.232

0.381

0.137

不同婚姻状况教师在“生活满意度”、“积极情感”、“整体主观幸福感”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是已婚 >未婚 >其他。在“消极情感”上,得分由低到高依次已婚 < 未婚 < 其他。但差异不显著。

4.讨论

4.1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处于中等偏上水平。这与国内陆畅[6]、邱秀芳[7]等人的研究结果一致。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一般位于地级市,教师“地位在地方相对较高,压力又比研究型大学教师小[8]”,所以教师主观幸福感处于中上水平,教师对生活比较满意,所体验到的积极情感相对较多,消极情感相对较少。

4.2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在性别上没有显著差异。本研究发现,新建本科院校女教师主观幸福感比男教师要稍高,但差异不显著。这与王荣[9]等的研究一致。在地方上,高校教师地位较高,女教师虽然要相夫教子,但她们“面对的生活环境、社会环境比较单纯,以及相对宽松的工作时间与生活方式,使女性有更多时间来权衡家庭与事业的关系,生活相对美好[10]”,更容易体验到幸福感。“男教师则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和科研任务,这些都会让男教师的幸福指数出现一定的下降[11]”。

4.3地方高校教师主观幸福感不同教龄教师有差别,但差异不显著。工作1~5年教师幸福感最高,工作16~20年教师幸福感最低。工作1~5年教师大多为年青人,一般没有成家,家庭、职称压力还不大,所以他们的主观幸福感最高。工作16~20年教师,在家庭是顶梁柱,在工作中往往是骨干力量,面临上升的压力,所以他们的主观幸福感最低。据此,学校可以关注教师的职业发展,给骨干教师更多的成长空间和机会。

4.4不同职称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显著

高级职称与初级职称教师主观幸福感相对较高,中级职称与副高职称教师主观幸福感较低,中级职称教师的主观幸福感最低,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状态。教授主观幸福感最高,这与大多学者的研究一致,教授在学校中,成就最大,收入最高,地位高,他们的生活满意度高,主观幸福感最强。本研究中,初级职称教师主观幸福感也是较高的,排第二位,这与邱秀芳[7]研究不一致。新建本科院校初级职称教师大多为30岁以下,比较年轻,工作时间不长,家庭、职称压力不大。而中级职称教师在工作中是骨干力量,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较重,在家庭又是顶梁柱,工作家庭双重压力下,使得他们的生活满意度最低,体验的消极情感最高,主观幸福感最低。学校可以为教师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发展路径,满足他们自我实现的需要,提升主观幸福感。

4.5不同学历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不显著

   本研究中,不同学历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不显著。博士学历教师得分最高,其次是本科学历教师、分数最低的是研究生学历教师。这与大多数[ 129]研究不一致。一般研究认为,博士学历的高校教师主观幸福感最低。但在地方高校,博士属于高层次人才,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有的学校还解决配偶工作。博士教师来到新建本科院校,受重视,地位高,还无后顾之忧,可以安心教学科研,所以他们的主观幸福感高。

4.6地方高校不同工作岗位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不显著。

在主观幸福感上,行政岗教师最高,教学岗教师最低,双肩挑教师处于中间,但差异不显著。这与王荣[9]等(2012)的研究一致。在地方高校,专业教师每年有教学、科研业绩要求,必须完成任务才能拿到绩效。而行政岗教师,只要工作上不出差错,可以轻松拿到学校平均绩效,所以他们的主观幸福感最高。学校可以优化岗位管理和考核办法,提升教师主观幸福感。

4.7不同专业教师在积极情感上差异显著,在其他维度上差异不显著。

事后多重比较发现,理工科教师在整体主观幸福感上要显著低于文科与艺体专业教师。艺体专业教师主观幸福感最高,其次是文科专业教师、理工科教师主观幸福感最低。这个可能与专业性质有关。

4.8不同婚姻状况教师主观幸福感差异不显著。已婚教师主观幸福感最高,未婚其次,其他状况(包括分居、独居)的主观幸福感最低。事后多重比较发现,在生活满意度上,已婚与其他状况(包括分居、独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017*)。

社会支持是个体从其所拥有的社会关系中获得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持,它调节着压力和身心健康之间的关系[13]。所以,已婚教师可以从配偶和子女中感受到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持,他们的生活满意度更高,感受到的积极情感更多,主观幸福感更强。一些大范围的观察显示结婚的人比未婚、离婚、分居、独居的人幸福感要大一些[14]。学校还可以建立职工家属关爱计划,加强职工家属和学校之间的情感联结;通过设立家庭活动日、父母交流圈、关爱家人专项资金等,让家属们也感受到学校的温暖,从而为高校教师的工作生活提供更加贴心的支持[3]

本研究调查表明,地方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处于中等水平。在性别、教龄、学历、工作岗位、专业、婚姻状况上差别不显著。但在职称上差异显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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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刘晓,黄希庭.社会支持及其对心理健康的作用机制[J].心理研究,2010,3(01):3~8+15.

[14]李儒林,张进辅,梁新刚.影响主观幸福感的相关因素理论[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3(11):783~785.)


[1]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课题(湘社评[2023] 2号- XSP2023JYC089);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培育基地“终身教育研究基地(基本理论方向)”成果(湘教规[2022]2号)。湖南省一流课程成果(湘教通[2020]322 号)。

作者简介:李莉萍(1974—),女,湖南郴州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高等教育,教师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