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沈阳·110000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由于合作社基层互助经济组织的本质以及面临的资金短缺困境,政府对合作社进行财政支持是必要的。因此,从组织生产能力、市场经营能力、社会服务能力、盈利增收能力四个维度评价我国26个省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绩效能力,研究财政对合作社的扶持效果。其中,组织经营能力是提高合作社绩效的主要动力,然而近年来全国农产品统一销售程度不足、农产品品牌注册和社员培训的进程迟缓等问题使得合作社的市场运营能力和盈利增收能力下降;通过实证分析发现,财政扶持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经营能力的提升;在分项能力层面,财政支持对合作社的组织生产能力、市场运营能力以及盈利增收能力显著具有正向影响,对市场运营能力的提升效果最佳;财政支持对合作社绩效的正向影响仅在东部地区显著。
关键词:财政支持;经济管理;合作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的生产、销售等环节联系紧密,已成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进入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政府推进农村现代化和全面振兴的重要工具。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能有效衔接农户和外部资源,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减贫益贫、推进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等的重要载体,对农户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与政府的政策目标具有一致性。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有学者提出,我国合作社规模偏小,加之成立时间短,普遍难以从银行得到贷款,融资约束一直困扰合作社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尤其是在为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金的需求日益旺盛的情况下,财政资金的支持对一直困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困境具有重要的缓解作用。另外,合作社因其互助性经济组织的本质及准公共产品的特征,必将无法全部通过市场来配置其资源,只有通过政府的扶持才能解决市场机制的失灵。
一、对合作社绩效以及政策扶持影响的研究现状
在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时期,农村合作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有大量研究从多个维度评价并研究合作社经营绩效的影响因素,并据此提出规范和推进合作社发展的合理建议。进行归纳分析后认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合作社特征;二是治理结构;三是股权安排;四是经理人才能;五是外部环境其中,政府的扶持作用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然而梳理政府扶持合作社效果的相关文献发现,学者对于政府扶持合作社的效果评价并未达成一致。有的学者持乐观态度:政府支持力度对合作社的盈利能力有一定的正向影响,认为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有效促进了合作社带动成员增收、辐射非成员数量增长、就业岗位增加,在提升农民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服务带动能力、自身管理能力方面的政策效果呈递减趋势而且他们认为获得财政支持合作社的绩效比未获得财政支持合作社的绩效显著要高。有的学者持怀疑态度:认为若给予合作社“过滥”的政府支持,将对其自身的经营产生挤出效应,造成资源的不当配置,阻碍其长期的健康发展。在合作社经营绩效的衡量上,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标的多维性,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利润率、销售收入等单一指标不能全面的反映合作社的经营情况,并进一步地探索更加综合、更加多维、更加客观的指标核算体系。例如使用财务分析法测评;将合作社看作特殊的企业,分为经济绩效和非经济绩效来测量;运用因子分子联合熵值法的综合评价模型测度了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绩效水平;梳理发现,现有对合作社绩效的评价指数构建日趋成熟完善,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本文以省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绩效和政府的财政扶持作为研究对象,测算综合的合作社绩效评价指数,探究财政支持能否提高合作社经济能力。
二、财政支持影响合作社绩效的理论基础
合作社虽然是经济组织,但与企业的盈利目标不同,合作社是基层农村互助组织,目标主要趋向于缓解贫困、促进农户增收和农业增效,发挥其潜在的社会经济功能。但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发展不能脱离市场运行和经济发展的规律,仍需强调其盈利增收的企业属性。因此,政府的财政扶持对合作社发挥积极的作用,缓解因公共物品属性造成的市场失灵以及因目前发展规模和农业部门自身特征导致的融资约束,提升合作社的绩效。据此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1:财政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绩效有正向的影响。
从提升合作社组织生产能力角度看,合作社扩大生产、购买设备、收购农产品等都需要资金,财政资金的支持将有效改善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提高合作社的生产效率。从提升合作社市场运营能力角度来看,政府的财政扶持有利于引导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不断提高竞争力。合作社服务社会的绩效反映的是其对周边农户和社会的正外部性,政府的扶持一方面有利于合作社增强农业生产链条韧性,创造就业岗位,带动农户的就业;另一方面由于合作社农户互助组织的本质,财政的支持有利于发挥合作社的减贫功能,改善相对贫困人口的境况。从提升合作社盈利增收能力的角度来看,财政资金的支持缓解了合作社日益增加的资金需求和由于金融机构逐利性、规模过小等导致的资金缺乏困境之间的矛盾,有助于合作社优化资源配置,扩大自身规模,降低边际成本,进而提升经营绩效。
三、提升农业合作社经营能力的建议
合理确定财政支持对象,加强扶持力度,优化扶持梯度。通过充分发挥政策支持对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落实已经出台的政策、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同时不断创新政策举措,发挥政策的激励效应。通过精准调研科学遴选扶持对象,在财政支持、科技推广、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优惠和支持。
因地制宜探索不同形式的农民合作社运营模式,科学解决地区发展不均衡问题。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农业科技服务组织领办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性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制造业、农业信息服务和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符合规定的,可以以出资的方式加入农民合作社,东中西部各地区、各省份应探索不同形式的因地制宜的农民合作社运营模式,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重点培育营销能力,提高合作社竞争力。通过扶持和支持合作社开展适合自身的营销活动、建立营销网络、塑造有影响力的品牌,提升合作社的营销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经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对合作社管理人员营销知营销技巧,财务人员财务管理等培训,开展和推广“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搭建对接平台,畅通农超、农社对接渠道。逐步开展网上签约和交易试点,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组织合作社产品推介会、展销会、直播带货等活动,帮助合作社更好更快地适应市场。
参考文献:
[1]韩紫微.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问题——理论分析与实践突破[J].农业经济,2021(09):109-110.
[2]盛安琪,耿献辉,周应恒.产权视角下农民合作社剩余控制权优化配置研究[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03):100-114.
[3]梁巧,白荣荣.农民合作社组织规模与绩效的关系探究[J].经济学家,2021(08):1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