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防地下室中电动汽车库防火单元的划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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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人防地下室中电动汽车库防火单元的划分

 陈倩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我国“双碳”政策的推行,电动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对于充电设施的需求越来越高,而充电设施的防火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合理规划充电设施,在设计地下电动汽车库时,划分好防火单元是必要且重要的。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实际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对日常建筑设计中人防地下室内电动汽车库的防火单元划分,提出了一些疑问及相应的理解和解决方式,为人防地下电动汽车库的防火设计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人防地下室;分散充电设施;防火单元;地下电动汽车库

前言:在地下电动汽车库的设计中,不仅要考虑车库的防火疏散,还要考虑停车的经济性和实用性,所以在实际项目设计中,对于防火单元的划分尤为重要。而在人防地下室中设置分散充电设施时,防火单元的划分就更为复杂,人防区的很多空间是平时不使用,仅为战时启用的空间和设施设备,这一空间是否划分到防火单元就直接影响了停车效率,因此,对于人防地下室中的防火单元划分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地下电动汽车库防火单元划分的目的

在地下车库的设计中,普通的小汽车地下停车库,考虑到人数较少,火灾危险性较低,在设置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前提下,防火分区可做到不大于4000平方米。而当设置有分散充电设施时,因比普通的小汽车停车库火灾危险性更高,为了在火灾发生时能更好的防范火灾蔓延,并在短时间内将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需将充电区划分单独的防火单元,以降低火灾风险,减小伤亡和损失。因此,设置防火单元,是实现建筑防火目的的基本手段。

二、地下电动汽车库防火单元划分的现行规范要求

现行设计标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T/ASC17-2021)中,对于防火单元给出了术语解释,并给出了相应的布置条件和要求。

《标准》明确了防火单元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了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的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并能在一定时间内,延缓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并规定,额定功率不大于7kW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可设置在建筑物内部首层和地下一层及外墙敞开式多层停车库首层;同时,地下汽车库应设置防火单元,且防火单元宜集中设置,每个防火单元内充电车位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防火单元出入口不应正对车辆。

另外在《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中,明确了新建地下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时,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

三、人防地下室特点

在民用建筑设计时,需要配建的人防地下室一般包括人员掩蔽所、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防空专业队员掩蔽部及装备掩蔽部等,而二等人员掩蔽所是设计中最为常见,也是需求最大的人防地下室类型。

根据人防设计相关规范要求,二等人员掩蔽所的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包括有进风口部,排风口部,防化值班室、防化器材储藏室等人防配套用房。其中进风口部的通风竖井、扩散室、除尘室、集气室、滤毒室及战时进风机房,防化值班室、防化器材储藏室等均为战时才使用的空间,在一个防护单元中,面积占比约为10%。

因人防地下室防护要求的特殊性,人防防护单元的划分,基本遵循不跨越防火分区的原则,因此在普通地下汽车库布置二等人员掩蔽所时,一个防火分区通常划分为两个人防防护单元。

四、人防地下室设计中电动汽车库防火单元划分分析

在地下车库的设计中,从经济、适用且满足规范要求的角度出发,一个防火分区的理想面积应是接近4000平方米,而一般在有人防要求的地下室中,一个二等人员掩蔽所的人防防护单元面积为2000平方米,按照电动汽车库防火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要求,最理想的情况是将一个防火分区划分为两个人防防护单元,每个人防防护单元再划分为两个电动汽车库防火单元。而在实际设计当中,因受到停车布置、柱网、防排烟、疏散等诸多条件的限制,往往很难做到将一个防火分区划分成四个满足电动汽车库要求的防火单元。为此,在做人防地下室的设计时,提出了以下思考。

下图为某高校校园设计中人防地下室局部平面图,当考虑布置分散充电设施时,防火单元的建筑面积划分已超出1000平方米。而图中阴影部分,为人防专用区域,平时不使用,是否可以将此区域划分至防火单元之外,使得防火单元中的充电设施布置更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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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校人防地下室局部平面图

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T/ASC17-2021)中的解释,防火单元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延缓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那么当图中通向阴影部分的门均为甲级防火门,将相关的洞口均进行防火封堵,墙体均能满足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的要求,作为人防专用且平时并无人员进入和活动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并不会影响到该防火单元的防火及疏散。

五、结论:

无论是防火分区还是防火单元的划分,均是为了在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防止烟火蔓延扩大,减少火灾损失,同时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以保障财产和安全。

因此,个人认为在人防地下室中划分电动汽车库防火单元时,可以将人防专用部分不计算在内,但前提是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和人员进入的管理措施。首先,需将其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门,及有效的防火封堵进行隔离,将人防专用区域与防火单元完全分隔开,能达到火灾发生时,在一定时间内不蔓延至该区域的条件;其次,在平时的管理上,作为仅供战时使用的人防专用区域,可以采取防止人员进入的管控措施,以保证无论是否有火灾发生,该区域均无人员活动和停留。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将人防专用区域划分至电动汽车库防火单元之外。

参考文献:

[1]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地下电动汽车库防火设计导则》.

2023年3月

[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T/ASC17-2021)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5]俞帆.地下室人防建筑设计问题探讨U].建设科技,2009 (14): 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