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摘要:为了处理好课堂问题行为,根据课堂问题行为的定义、主要表现,提出课堂问题行为的主要判断标准。这个标准主要是一线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普遍认可的。
课堂问题行为是课堂管理理论研究的重要对象之一。在提高教学效率、维护教学秩序的同时,也是本次研究的对象,我们应该站在一线教师的立场上,深入研究课堂问题行为的表现和特点,在教学实践中寻找科学合理的判断标准。要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以便采取德育评价措施进行处理。这是有效处理教室行为问题的前提,是保证教室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更是提高学生素质的途径之一。
课堂问题行为是学生在课堂上的各种行为之一,单独列举的原因在于课堂活动是否正常、有效。一般来说,作为一线教师,我们认为课堂问题行为是问题学生在正常进行的课堂活动中实施的妨碍课堂正常进行,影响自己和其他学生的学习的行为。
因此,要定义这个概念,我们首先要知道他的实施主体是谁。很多老师都认为是问题学生,那是什么,包括哪些学生?在《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中,“问题儿童是经常不遵守行动规范和道德标准,或是犯了严重道德错误的儿童。问题儿童常表现为两种。一是神经过敏导致行为失常,情绪异常的性格孤僻。还有一点就是不遵守纪律、淘气、讨厌学习、打架、离家出走等。“这样看来,课堂问题行为的实施主体是问题学生也是理所当然的。但事实上,一线教师有这样的经验。课堂问题行为的主体不仅不局限于问题学生,而是所有学生都可能是主人公。但是他们实施的频率和结果的严重性可能达不到问题学生。事实上,学生在课堂上对正常教学活动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都是课堂问题行为,至少在那一瞬间实施该行为的主体是问题学生。因此,我们不能混淆问题行为和问题学生这两个概念。
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时,都会安排一些学生可能出现一些问题行为,很多老师通常会被自己的设计吓到,因此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或者,由于管理不够,学生们可能会窃窃私语,说自己的话,嘲笑老师,做过激的挑衅行为。为了避免和有效地处理这些情况,必须从心理学、教育学、行动科学等角度认真分析学生的课堂问题行为的主要表现和特征,以保证课堂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学生课堂问题行为的外向目标,根据其问题行为的主要表现,概括出以下几个特点:
1. 无目标指向:指课堂问题行为不以主观、客观具体的人或事物为对象。这种行为破坏性很强,干扰性很小,一般课堂秩序不会太乱,不会妨碍教师正常的教学和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但学生本人的学习成绩下降,性格扭曲,甚至终身发展。例如,读小说、杂志、忧郁、、发呆、涂鸦等。
2.指人:学生的行为主观上或客观上已经明确面向具体的人。主要是老师和其他学生。这样的行为会给教室的秩序带来消极的影响。同时,有一定的攻击性和破坏性。老师的课不能正常进行,其他学生的学习会受到或轻或重的干扰。例如辱骂、骚扰、严重的武力攻击等。
3.对象物:指学生在上课时故意实施一定的行为,其行为的被动者是不同的物。这种行为有对教室秩序的负面影响程度轻而重,或扰乱教师教学和其他同学学习的情绪,或打断正常教学甚至间接伤害其他同学的生命安全。例如,敲桌子和椅子,故意发出声音,传达纸条,乱扔杂物等。
在对上述特点分析的基础上,作为一线教师,我们认为所谓课堂问题行为的总体特征是违反课堂规定,破坏课堂秩序,违反青少年健康成长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
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处理问题要具体分析问题。作为教师,必须对学生的教学行为作出科学、准确的判断,才能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课堂问题行为的判断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必须全面分析影响课堂行为的各种因素。
1.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会根据时间、地点发生不同的结果,是否被判定为问题行为取决于结果。比如有的同学喜欢音乐,有的比赛也经常得奖,但上课突然唱起歌来,一定会受到老师的批评。因为他没有把握好时间和地点。唱歌本来不是问题行为,但由于没有掌握好时间和场所,变成了问题行为。
2.事件性质:同一行为根据发生的原因和性质的不同被判断为问题行为或规范行为。例如,有的学生上课时同桌在耳语,老师发现后,了解情况,没有批评他们。原来朋友生病了,这个学生发现了这种情况,对同学表示关心。上课时两人无故说话本来是有问题的行为,但理由是关心同学,所以这一行为应该被判定为规范行为。
3.环境和氛围:在不同的场所、氛围中,同样的行为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但是这种效果在破坏当时教室的气氛时就成了问题行为。例如,移动桌椅发出声音在普通的课堂上是不被视为问题行为的,但是在严肃的主题的班级会上,如果椅子多次转动发出声音的话,可能会受到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责难。
因为在肃穆的氛围中,仅凭个人的主观感觉发出刺耳的声音,与氛围不符,这种行为就是问题。
4.教师的主观因素:课堂问题行为的判断基本上取决于教师的主观感觉。不同的人或不同的老师的主观感受不同。例如有些老师规定在自习时间不要说话,不要发声。有些老师允许旁边桌上的同学在不妨碍其他同学的前提下小声交谈。两种教师对同一行为问题制定了不同的规范,在前者自习时间说话是问题行为,但对后者是正常行为。
课堂问题行为是妨碍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不良行为。我们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标准,适当判断,以免发生或有效处理。以其特点和影响判断的因素为基础,作为一线教师,个人认为课堂问题行为的判断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和谐愉快的课堂秩序和氛围是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保障。因此,如果学生在课堂上出现问题,最直接的标准就是判断是否破坏正常的课堂秩序,中断老师正常的课堂活动。从总体上看,这些问题行为都是明显出现的。例如大声喧哗,发出奇怪的声音,和同学打骂等。
每个学校制定的纪律不同,每个班制定班规也不同,因此判断上课行为是否成为问题行为的标准也各不相同。比如,上课时有举手回答的规定,但是学生不举手,随便大声回答的话,会被认为违反班里的规则,受到“特定的待遇”。但是,某个班还没有明确规定学生先举手再回答的话,同样的行动就会变成正常行动。这样,班级纪律是教师判断学生上课行为的重要基准。
安全可分为生理安全和心理安全。判断学生上课行为的重要标准就是看老师和其他同学是否被危及生理或心理安全。威胁他人生理安全的问题行为通常具有攻击性。例如,用桌子或椅子殴打人,用利器伤害人等。当然,也有间接地将别人的生理安全暴露于危险的问题行动。例如,有些学生想在课堂上和他不远处的朋友开个小玩笑,就扔笔逗他。就在扔笔的那一刻,被扔的朋友转过脸来,朝着这位朋友走去,笔正好刺到了他的脸,划破了他的脸。另外,一些课堂问题行为虽然不会给他人带来人身安全问题,但也会扰乱人的学习情绪,影响老师的教学活动,破坏人们的心理安定感。危及他人生理、心理安全的课堂行为必将妨碍教师正常的教学活动和学生正常的学习活动。因此,是否危及他人安全,应是判断课堂问题行为的重要标准。
根据以上标准判断学生的授课行为时,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及时科学判断,实行有效的处理措施。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标准不是相互孤立的,一个问题行动可以使用其中一个标准,也可以使用两个或三个标准。所以,要判断学生的授课行动是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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