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上海 200234
摘要:“慈悲”与“爱”分别是佛教与基督教思想的核心,对理解这两个在世界上影响巨大的宗教有着重要意义。文章对两种思想的内涵、理论基础、实现方式以及终极目标的进行了梳理,通过比较的方式找到两种思想的相似性和差异性。
关键词:慈悲;爱;佛教;基督教
佛教、基督教作为两大世界性宗教,其教义教理在世界范围内有着深远的影响。“慈悲”是佛教基本精神与重要实践方法,存在于整个佛教体系当中;“爱”是基督教思想的核心,更是使基督信徒的行为具有合理性的主要依据。同时,佛教“慈悲”和基督教“爱”的精神不仅被其信众实践,而且还被越来越多的非宗教人士所接受。那么二者之间到底有哪些异同之处呢?
一、佛教的“慈悲”的思想
1、思想基础和内涵
佛教慈悲思想是建立在缘起论和“为苦无乐”思想的基础上。
缘起,事物之待缘而起,即世间一切现象皆因因缘和合而生,因缘消散而灭,任何事物皆因各种条件之互相依存而有变化,不可能独立的存在①。释迦牟尼提出缘起论之后,按照缘起论分析生命的形成和变化这一具体问题,进而提出十二因缘,即生命过程分为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个彼此互为条件或原因的环节。在佛教看来,十二因缘既是生命现象的总结,也是生命痛苦的原因,在《阿含经》中记载,释迦牟尼讲述十二因缘的道理时,采取了“逆观”的方法,即以逆向思维来看十二因缘的道理,从老死逐渐推至无明。最后得出结论,由于众生受到“无明”的影响,不停的在六道中生死循环,无始劫以来,众生彼此间都曾互为亲朋眷友,因此应用慈悲之心对待所有生命。
“四谛”是释迦牟尼初次讲法时所宣讲的内容,而四谛中的第一谛就是“苦谛”。在佛教看来,轮回在六道中的一切生命②都要承受八种苦③: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求不得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五盛阴苦。但是,诸佛菩萨不忍见众生受无明的影响,以苦为乐,在轮回中无休止地生死轮转,不得解脱,因而生起解脱众生、令其跳出六道轮回、使其解脱的慈悲之心。
根据《佛光大辞典》的解释,慈爱众生并给予快乐(与乐),称为慈;同感其苦,怜悯众生,并拔除其苦(拔苦),称为悲;二者合称为慈悲④。另外,据《大智度论》卷四十记载,慈悲有三种:生缘慈悲、法缘慈悲、无缘慈悲⑤。
第一,生缘慈悲,又叫做有情缘慈、众生缘慈。在佛教的思想体系中,包括天、人等在内的所有处于轮回中的生命,都沉沦在苦海中。而生缘慈悲正是由于佛弟子不忍看到众生在轮回中受苦,因而出现的“拔苦与乐”的心理现象。但是这种慈悲属于三乘⑥中最初级的慈悲,因为,生缘慈悲没有断除一切烦恼的能力,也不能做到平等的对待一切生命,所以它是有限的慈悲心,佛教也把这种慈悲称为“小悲”。
第二,法缘慈悲。在佛教的思想体系中,“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来说,所谓“法”是指一切有形、无形的事物;狭义上来说,“法”代表的是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等。“法缘慈悲”中的“法”是指佛陀所讲的四谛十二因缘等道理。佛弟子在听到了这些道理后,明白了所谓的“我”只是五蕴的假和,在人体中找不到可以称为“我”的实体,进而断除我执,最终证得涅槃。因为这些人认为所有生命的痛苦都是来源于不明白“人无我”的道理,所以,他们便期望通过弘扬佛教的无我、无常、苦、空等道理,指导众生断除烦恼、破除我执、最终离苦得乐。佛教便将这种慈悲称为“法缘慈悲”,但是由于这些人明白了“人无我”的道理,没有彻底了解“法无我”的思想,所以他们的智慧并不是无限的,就度众生的范围也十分有限,不是是无限的慈悲,属于阿罗汉和初地以上菩萨的慈悲,即“中悲”。
第三,无缘慈悲。无缘,指无系属关系也⑦。无缘慈悲是指在“人无我”和“法无我”的基础上生起的绝对平等的慈悲心。它要求修行者不仅要了解所谓的“我”是五蕴的和合,非真实存在,还要明白构成“我”的五蕴诸法也是假有的。这种慈悲是佛独有的,因此被称为大慈大悲。
2、实践方式及终极目标
“以大慈悲力,度苦恼众生”⑧是佛教修行最终的落脚点,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佛经中提出了一系列涉及身、口、意三方面的行为规范,而这些行为规范又集中体现在五戒十善、六度四摄中,其中五戒十善中的“不杀生”和六度四摄中的“布施”是慈悲心最明显的体现、最具体的践行措施⑨。
不杀生是指不损害一切有情众生。任何生命都不希望受到伤害,况且基于六道轮回的观点,一切众生在前世的某一轮回中都曾做过自己的父母,伤害众生无异于伤害父母。因此,佛教认为应该以平等的慈悲心对待一切生命,从而提出不食酒肉、吃素食的主张,认为每个生命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
布施是六度四摄之首,指以福利施与他人的行为,布施的内容十分丰富,并且在佛教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善行中最伟大的功德。布施分为财施、法施、无畏施三种。财施除了指将衣食财物等“外财”惠施众生,令众生不受痛苦,还指将“内财”即整个色身献给众生,如佛经中经常提到的“舍身饲虎”的故事就是典型的内财施的例子;法施简单来说就是指清净心为众生弘扬如来正法,引导众生认识真理;无畏施指让众生不再感受到危难,使其免去心中的怖畏而得自在。
二、基督教的“神爱”的思想
1、思想基础和内涵
在基督教“信、望、爱”三原则中,爱是最根本的。“爱”这一原则在基督教体系中基本涵盖三方面内容:第一,上帝对人的爱;第二,人对上帝的爱;第三,人与人之间的爱。此外,这三类爱有着逻辑上的因果关系。
首先,“上帝对人的爱”不仅是“神爱”的其中一方面内涵,还是“人对上帝的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爱”的来源,是整个“爱”的理念的思想基础。《新约·约翰一书》中指出“爱”是上帝的本质属性。“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⑩上帝创造了世界和人类是因为爱,并且他在创世的同时还将爱遍布于宇宙万物、灌注于人类。因此,人的爱完全来自于上帝对人的爱、来自于上帝的恩典,这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对上帝之爱的描述贯穿于整部《圣经》中。因为上帝爱人,所以他为孤独的亚当创造了夏娃;由于上帝爱人,所以他在西奈山与摩西订立十条戒律;由于上帝爱人,所以他派遣他的儿子耶稣为降临人间。耶稣为世人承担罪孽而被钉上十字架可以说是上帝对人的爱的最大体现。
其次,“人对上帝的爱”是被创造的人对“上帝之爱”的一种最为直接的回报。作为被创造者,在接受上帝爱的恩赐的同时,自然也要对这个馈赠进行报答。但是人作为被创造者,是不完美的,而上帝却是全知、全能、全善的神,那么人该如何回报上帝呢?《新约》中对此进行了说明,“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⑪因此,人对神最大的回报就是“爱神”,而所谓的“爱神”实际上就是要求人要无条件的信仰上帝。
最后,“人与人之间的爱”就是对上帝之爱的一种间接表达。《新约》中明确提出“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么爱你们,你们也要怎么相爱。”⑫“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⑬很明显,遵守上帝的诫命,不亏欠、损害他人,无论远近亲疏像上帝一样平等的爱所有人,既是对上帝之爱的报答也是自身虔诚信仰的体现。
2、实践方式及终极目标
除了遵行上帝的话是爱的表现外,《圣经》中对于爱的表现的具体阐述非常多。“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⑭;“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⑮。从以上经文可以看出,基督教所说的爱其实指平等的博爱,这种爱以利他为目标,具体呈现方式是宽以待人。
按照基督教的理解,荣耀上帝是信徒生命价值的最大实现,因此信徒爱的行为目的是以荣耀上帝为目的的、积极的爱。在基督教的思想中,人因原罪而不被神接纳。所以荣耀上帝被视为人类对上帝最虔诚的信仰。爱是上帝最本质的属性,因此践行爱也就成为了荣耀上帝的最大表现。在基督教的信仰体系中,重返伊甸园是所有基督徒最终的目标。因此,每一个基督圣徒,都必须依靠神的恩典,践行以荣耀上帝为目的的爱,力图效法基督,重现基督荣美的形象⑯。
三、两种思想的比较
1、两种思想的相似性
首先,佛教“慈悲”思想和基督教“爱”的观念都是各自宗教中的最主要的观念,是各自的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和灵魂。在佛教中“慈悲”不仅仅是一种修行方式,而是贯穿于释迦牟尼教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内容,甚至可以说慈悲就是智慧和解脱;在基督教中“爱”是上帝的显示和标志,是基督教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
其次,佛教“慈悲”思想和基督教“爱”的观念都体现了“利他”的特点。利他行为是指一种不期望任何酬赏和回报,处于自觉自愿的助人行为⑰。大乘佛教的慈悲集中体现在“度”这个字上,即自利利他、自觉觉他,度化众生离苦得乐、求得解脱、圆成佛道;基督教要求其信徒模仿、学习上帝爱的行为,上帝本身就是一种利他主义的表现,同时在“爱神”与“爱人如己”等诫命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爱人利他的要求。
最后,佛教“慈悲”思想和基督教“爱”的观念都指向对彼岸世界的追求。成佛,即永离生死烦恼,成就无上正等正觉是大乘佛教的终极追求,在佛教看来生起慈悲之心是成佛道上最根本的要求;基督教的最终构想是人类重新回到伊甸园中生活,因此,其信徒的种种行为都是希望可以借助上帝的恩典通往至善至美的社会。
2、两种思想的差异性
首先,两种思想的来源不同。佛教认为慈悲是内心智慧的显现,在佛教看来,只有真正了解缘起性空的真理,才能生起利乐一切有情的慈悲之心。基督教的爱来源于上帝,基督教看来因为原罪,人类始终处于不完善的状态,因此,人是无法以自己的能力成就爱,必须依靠上帝才能实现。
其次,两种思想的实现过程不同。佛教的慈悲是一种由内到外的自我实现,佛教认为真正的慈悲是任运的,即随顺诸法之自然而运作,不假人之造作。基督教的爱是一种由外到内的实现,是上帝颁布向人类诫命与律法,人类依据上帝所颁布的内容以神为榜样规范自己的行为。
最后,两种思想体现了不同的平等观。佛教慈悲的对象不仅是人类,还包括六道中的一切生命。基督教的爱仅涉及到人,是对所有人都持有一种平等的爱,并不关涉除人以外的其他生物。因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基督教爱的思想的最高境界是“爱仇敌”,而佛教慈悲思想的最高境界是“舍身饲虎”了。
参考文献
[1] 丁福保编纂.佛学大辞典[M].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11.
[2] [姚秦]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M].CBETA,T9,no.0262.
[3] 龙树菩萨造.[姚秦]鸠摩罗什译.大智度论[M].CBETA,T25,no.1409.
[4] 圣经(和合本)[M].基督教圣经网. http://www.godcom.net/hhb/
[5] 屠文淑.社会心理学新编[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
[6] 李校平.奥古斯丁的恩典论——奥古斯丁神哲学思想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08。
[7] 谢锡文.废名《阿赖耶识论》解读[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8,28(2).
[8] 霍进凤.孔孟仁爱和佛教慈悲之比较及其现实意义[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18(6).
①作者简介:关茗(1992-),女,汉族,辽宁沈阳人,上海师范大学宗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藏传佛教。
谢锡文:《废名<阿赖耶识论>解读》,《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28卷,第2期,第10页。
② 即指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
③ 佛经对苦的分类并不一致,有二苦、三苦、四苦、五苦、八苦、十苦、百苦之分,但各种分类的本质其实就是为了说明“众生皆苦”的思想。
④ 霍进凤:《孔孟仁爱和佛教慈悲之比较及其现实意义》,《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8卷,第6期,第66页。
⑤ 龙树菩萨造 [姚秦]鸠摩罗什译:《大智度论》,CBETA,T25,no.1409,p.00441c28.
⑥ 三乘,即声闻、缘觉、菩萨。
⑦ 丁福保编纂:《佛学大辞典》,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11年。
⑧ [姚秦]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CBETA,T9,no.0262,p.0023b17.
⑨ 霍进凤:《孔孟仁爱和佛教慈悲之比较及其现实意义》,《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8卷,第6期,第70页。
⑩ 《圣经》(和合本),约翰一书4:16
⑪ 《圣经》(和合本),马太福音22:37-38
⑫ 《圣经》(和合本),约翰福音13:34
⑬ 《圣经》(和合本),罗马书13:8-10
⑭ 《圣经》(和合本),罗马书12:9-10
⑮ 《圣经》(和合本),以弗所书5:22-28
⑯ 李校平:《奥古斯丁的恩典论——奥古斯丁神哲学思想研究》,华中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第14页。
⑰ 屠文淑:《社会心理学新编》,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P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