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广东梅州 514015
摘要:高校突发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高校教学工作及师生人身安全,易对学校师生产生不同程度的消极影响。在高校突发事件中,校园交通安全问题值得密切关注,因高校环境的特殊性,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而当学生因交通肇事陷入人身财产纠纷,在思想、心理和经济方面将遭受较大打击,肇事学生能否尽快走出人生低谷,顺利完成学业,辅导员的作用很关键。本文通过对一典型案例进行解读,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突发事件;以生为本;辅导员;
近年来,高校学生突发事件频发,对学校师生造成不同层度的恐慌和压力。其中,校园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客观上,高校校园面积大,道路复杂,学生多,交通拥堵严重;主观上,学生安全意识较薄弱,加上侥幸心理作祟,较多学生驾驶无牌无证二手摩托车。故高校校园为交通事故多发地,而交通事故涉及人身财产纠纷,属于高校辅导员较难处理的一类突发事件,因此高校辅导员应多探究学习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一、案例概述
2016年3月20日傍晚,天色昏暗,下有小雨,嘉应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大三学生小明(化名)在校内骑摩托车撞伤行人,致使行人膝盖骨折,伤者在梅州市中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出院后双方即开始协商具体赔偿事宜。
事发当晚,伤者并没有责骂小明,而是鼓励小明勇于承担责任,这令小明和家长十分感动,但在双方协商赔偿阶段,伤者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共计74000元的赔偿,家长认为伤者之前的善意都是假象,于是感到很气愤,而且小明父母均为下岗工人,家庭经济较困难,提出分期偿付3万元赔款,伤者则认为小明家庭即使经济困难,也不可逃避责任。这时,小明家长情绪激动,提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事件并威胁状告学校,伤者感到很气愤,当事双方的协商基础完全丧失。此外,小明对自己交通肇事给伤者、给家庭、给学校和自身带来的诸多伤害和负面影响,深感自责,加上学校在后续也会就小明的违纪行为作出相应的处分,小明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出现内疚、恐惧、焦虑不安的负面情绪,甚至一度情绪崩溃,彻夜难眠,出现破罐子破摔的极端情绪,半夜外出喝醉酒。对此,帮助学生妥善处理该事故,使其受到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和学习,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摆在辅导员面前的一大挑战。
案例分析
由于涉及人身财产纠纷,双方在一开始的协商过程中已经丧失互信这一谈判基础,双方剑拔弩张,极有可能走向对簿公堂的不利局面。此外,肇事学生家长不讲理,家庭经济也不好,要做到妥善化解当事双方的矛盾并促成达成一致的协议难度较大,对此,辅导员要把握好三点:一是要有持久战心理准备,整个过程肯定会比较艰难曲折,要有足够的定力和耐心进行协调。二是要有明确的角色定位,虽然辅导员只是作为中间协调人,具体赔偿事宜由当事双方协商,但辅导员的角色定位非常关键,辅导员只有掌握整个谈判进程的主导权,不能被双方的情绪带偏了,才能最终促成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三是要有清晰的思路方法,首先跟双方摆明立场,建立共识,然后静观其变的同时和双方保持积极的沟通,及时掌握双方尽可能全面的信息,包括思想态度上、性格特点、家庭状况以及伤者的身体恢复情况等等,在此过程中获得双方的信任和支持,缓和甚至化解双方的矛盾,然后找准时机促成双方重新回到积极协商的正轨[1]。
三、案例解决方案
(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助伤者
事发当晚,笔者立即赶赴现场,救助伤者,安抚伤者及其家属情绪,严肃批评教育肇事学生的同时鼓励其勇于承担责任,力争将事故对相关各方影响降到最小。
(二)及时汇报领导
笔者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按照领导指示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联系告知家长
笔者在事发当晚立即告知家长该事件并积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一起帮助学生尽快走出人生低谷。
(四)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疏导负面情绪
伤者未对学生做出过激行为,但这只是个案,多数情况下,难免伤者或其家属对学生做出过激行为,所以辅导员不仅要保持理性,还需保护学生。此外,辅导员还要考虑到事故对学生物质和精神上的沉重打击,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给予心理辅导,鼓励其勇于承担,并帮助其化解内心的恐惧和压抑。
(五)基于实事求是的立场,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笔者首先向双方摆明立场(客观、实事求是),建立起共同的感情基础(无论是伤者、学生,还是校方,大家都是受害者)和一致的目标(尽快达成协议,早日回归平静生活)。在此基础上,学校不参与具体的协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静观其变。
在协调过程中,获得双方的信任很关键,一方面,要立足于客观、实事求是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无论是哪一方,只要有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地方,都要委婉指正;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明了当事双方的意图和实际情况,在适合的时机用恰当的方式使当事双方知情,减少隔阂和对立,建立互信。在此基础上,双方均希望笔者进行调解,笔者则抓住机会,分别站在双方立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一举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小明和家长诚恳向伤者道歉并一次性赔付2.8万元,伤者则原谅了肇事学生的错误。
四、案例经验与启示
此次案例告诉我们,高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特别是交通安全问题,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学校应制定校园交通管理办法,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从情感关怀方面,学校应帮助肇事学生疏导负面情绪,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学习。从安全教育方面,要对学生定期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从未来发展方面,健全“高校-社会”合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通过此案例,对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交通安全建设有以下启示:
(一)制定校园交通管理办法,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无规矩不成方圆”。学校应制定行之有效的校园交通管理制度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1、根据学校道路及各阶段人流特点,实行“人车分道”,限时限流;
2、严禁摩托车(包括电动车和助力车)进校园;
3、对路口、弯道等事故多发区安装摄像头,对违章、超速的车辆进行抓拍;完善校园照明设施,减少安全隐患。
(二)大力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学校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利用网络、公众号、校园广播、公告栏等各种途径,以生活中真实的交通肇事案例为教育素材,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三)健全“高校-社会”合作机制,成立校园交通管理队伍
“校社合作”愈来愈成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学校可邀请公安、交警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讲座;同时,学校应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校园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共同维护交通秩序[2]。
(四)帮助学生妥善处理交通事故,构建和谐校园
当发生学生交通肇事,往往引发复杂激烈的矛盾纠纷,这时,辅导员既是理性的中立者,又是感性的关怀者,要沉得住气,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导权,慢慢化解当事双方的矛盾,促成双方握手言和,使学生顺利走出人生低谷,回归正常的生活学习,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
参考文献:
谢玉文 谈心艺术与艺术谈心[J]. 政工情怀,2007(16)
金立林.高校校园交通事故成因及对策[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7,36(05):158-160.
*通讯作者简介:
叶定华* (1989.2—),男,汉族,广东梅州人,硕士研究生,嘉应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辅导员,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邮箱:1017360233@qq.com 。
作者简介:
黄婉瑜(2000.3— ),女,汉族,广东河源人,嘉应学院学生;
赖嘉媛(2000.10— ),女,汉族,广东河源人,嘉应学院学生;
陈小凡(1999.10— ),女,汉族,广东汕头人,嘉应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