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思想对当代中国行政立法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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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思想对当代中国行政立法的影响

吴 楮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 100020

【摘要】当代,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我国立法已经确立了民主原则、科学原则、法治原则、宪法原则、谦抑原则、效率原则等一大批原则。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的进一步建设、传统法治思想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传统西方民主模式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很多人呼吁从我国传统的法治思想里汲取营养,避开传统西方民主模式的弊端,缓和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矛盾。而在这一背景下,我国传统法治思想里的民本原则,其对现代法治社会的建设的价值,则得到了进一步体现。

【关键词民本思想法律渊源民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

前言党的十九大以来,习主席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巩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同时,习主席还提出,要坚持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扬协商民主等一系列民主形式。同样,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成为了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在此背景下,对我国传统法治思想中民本原则和政府决策和行政立法的研究,则成为了一件有价值的话题。

1 民本思想有着深厚的法律渊源

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极其重要的思想资源,它发端于商周交替之时。古代民本思想经历了从重天敬鬼到敬德保民再从重民轻天到民贵君轻这样发展历程。自国家产生之后,中国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社会性质也从原始社会转入阶级社会,表现为后来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及中央集权的专制社会等。《尚书·泰誓》记载武王伐纣时,有云:“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史记·殷本纪》记载:“(成)汤征诸侯…曰:'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意思就是人看水中倒影就可以看见事物的形状,看老百姓生活状态就知道国家治理得如何。唐太宗李世民把君民关系比作舟和水,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今朕必往。”由此可见,从法理的角度来看,民本思想在国家政治制度的发展及变更之中一直存在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对历朝历代政府决策有着深远的影响。i

2 民本原则是对民主原则的补充

众所周知,当代世界普遍通行的民主原则,来源于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后所确立的人人平等、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等理念。然而,我们不难发现,近年来随着社会利益多元化的进一步凸显,西方传统的票决民主常常导致的是问题的反复争吵与搁置,最终导致议而不决,行政效率低下。对我国来说,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是由政府主导进行的,导致的是由民主程序产生的强行政权,而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发生政府经由程序作出的决策得不到公民拥护甚至是反对的情况,在我看来,则有可能是仅仅注重于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而导致少数人的利益被忽视。而在民本原则下,政府在制定决策时,可以充分考虑民众所想,谨慎作出决策,尽可能保障更多人利益,防止社会陷入分化。

事实上,在很多全国所关注的立法中,民本原则已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国《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因素或曰法治动向、法治发展趋势。”我国《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起草行政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第二十二条又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而200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门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过程中引进立法听证作出明确规定,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这是对民主立法的法律鼓励,它有效地促进了近年来立法过程中民主机制的引入。《物权法》自1998年起草,2002年12月———2007年3月,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审议通过。物权立法是一次范围广泛、时间持久的民主立法实践。物权法草案在调查研究、、座谈讨论、征求意见、收集民意、激烈争论、反复修改后进入五年来的第八次审议通过。这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进入八审的法律草案,也是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时间和数字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作了最好的注解,这在共和国的立法史上,《物权法》制定程序的科学、民主,具有非同寻常的里程碑意义。最新的一个例子是,车船税法草案全文公布后,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对草案作了重要修改。

3 民本原则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

3.1 树立“民为邦本”和“仁政”的行政价值观

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它内在地包括了民主和效率两个相互依存的价值取向,这与传统行政文化的某些民主性思想有相通之处,而这些在现代社会仍具价值的思想对政府机构改革目标的制定和实现有着促进的作用。

古代“民本”思想与共产党的宗旨有相通之处: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此目的,必须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既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的需要。当前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归根结底是要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本”思想有助于政府机构改革目标的制定和实现。

在《礼记·哀公问》中,孟子要求为政者“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古代“仁政”思想同霸政思想相对立,是一种“以德行仁者王”的王道行政学说,它以“德治”为基础,是一种将行政问题道德化的学说。其主要内容包括治民以“恒产”、薄税赋、轻刑罚、救济穷人、保护工商等,这种思想至今仍有超时代、超阶级的价值。对政府机构改革而言,要实现民主和效率的改革目标,就必须精简机构,裁撤冗员,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同时又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惠顾在社会竞争中的最不利者”。所以,古代“仁政”思想对促进政府机构改革仍具有积极意义。

3.2 树立“和而不同”的行政协调观

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是提倡“和”的。但这个“和”不是牺牲掉多样性,而是在包容多样性的前提下实现的统一。 

和而不同的要旨可归结为三个层次:社会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不同的人和认识互相补充,共同促进;在统一的前提下使整个局面达到和谐。从微观说,这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从中观说,这是为政之道;从宏观说,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所谓“和而不同”,即和睦相处但不盲目苟同之意。

这对于今天我们通过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我们的执政能力和善政水平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或执行,如能运用“和而不同”的思想,经过专家论证、人大常委会审议等法定程序,或让广大社会成员参与决策,就能集思广益,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现实性和可行性,防止决策的重大失误,降低决策成本和社会成本。其次,在改革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调整地方政府内部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和而不同”思想仍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是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间职能配置的基本原则以及“和而不同”的思想,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加以合理安排、明确规范,避免职能配置趋于“同构化”以及中央高度集权。同时,在规范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加强政府间的协调和统一。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趋向综合、宜粗不宜细”的总体原则以及“和而不同”的思想,重新调整政府部门间的职能结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科学,同时注意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3.3 树立以德治国的行政伦理观

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离不开行政伦理建设。我国传统行政思想中有丰富的可资借鉴的行政伦理思想。如孔子在《论语》中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即认为道德教化在政治中的作用,决非刑罚所能达到的。孔子要求统治者必须有表率的作用,“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能不正?”孟子也说:“行仁政、正君心、修德性。”江泽民提出的“以德治国”思想是在继承传统治国之策基础上的升华,将其提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境界。他指出:“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所谓以德治国,一是治国者要有德,二是治国者要以德教化天下。普天之下,从上到下,从官到民,皆为有德之士,这是以德治国的最终目的。“官德”是以德治国的首要问题。因此,具有德治思想传统的中国历来重视行政伦理即官德的建设。历史上规范官员行为的官箴要求官员要贯穿“自律”精神,坚持“公”字为重。官箴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但又有浓厚的习惯法色彩。官箴、官箴的重要表现形式——戒石铭,作为行政伦理的载体将世世代代的行政主体连接起来,成为规范行政行为的道德准则。官箴、戒石铭的价值原则,是把朝廷所代表的“公家”(国家利益)置于无可动摇的最高地位,要求各级官吏正确处理“国”与“家”的关系,公正行事,即所谓“公生明,偏生暗”。但当官员发生“角色冲突”时,各级官吏的“组织人格”,在官箴、戒石铭的警示之下,变道德义务为行政责任,避免出现“公、私”倒置,“权利与义务”错位,这就是传统行政伦理的现代意义之所在。

总之,我们要积极的继承古代传统行政思想中科学的有益的成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继承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并发展成现代行政法治思想,促进当前进行的法治政府建设乃至整个政治文明建设健康顺利发展。

i参考文献:

[1]张分田、张鸿《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内涵与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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