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武装学院 400000
摘要:为了纠正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状况,减轻学生课外学习的负担,我国提出了校外培训机构的运营政策。培训机构,细化了《校外培训机构条例》的目标、培训任务和健全发展措施。一些地区的治理规划没有纳入当地郊区教育结构的发展现状,导致政策内容形式化、相似性和非标准化。面对这些挑战,需要及时修改治理政策,切实发挥校外培训机构规范作用。本文讨论了该政策的设计目标和挑战,并分析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中提出的规范培训市场的具体政策。
关键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内容研究
引言
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一直是我国教育部的思想和运作问题。它主要探讨组织是如何组织和管理的,加强组织和领导的含义,并阐明是如何工作的。
一、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有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着整改力度不够、效果不理想的问题,比如试图吸引星级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这些星级教育机构的引领作用非常明确,包括教育行为、教育模式、管理模式等,可以带动区域内外的教育机构效仿,最终形成规模、品牌。规范的校外教育机构品牌化发展机制。考虑到市区校外培训机构较多,办学组织较为复杂,部分机构社会影响较大,有必要为校外培训明星选拔准备试点区。在选拔过程中,力求达到院校水平和测试领域,对我国所有教育机构的客观全面的选拔工作进行了优化。当然,基于线上线下联检评选模式,活动必须与时俱进。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参与线上评选,教育部与学校联合组织线下现场考察、评估、评选活动。
例如,在线选拔可以最大限度地让校外各级人员参与选拔活动,充分发挥培训选拔的作用,强调选拔体验。在此,根据《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相关内容,考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选星的内容和规则,从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规模、学校和社会环境硬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评选活动主要以“学校管理方向”、“财务状况”、“学校管理态度”等指标为核心。一般来说,需要根据标准进行选择,并确保选择是适当、客观和公平的。还应邀请联合督导组,确保现场督导评选活动落实到位。在督导过程中,要注重实效,分工明确,让所有督导人员深入到督导活动中,充分发挥督导功能带来的效益。
二、校外培训机构政策设立任务分析
2.1 暂停工作以纠正不适当的组织
在现有的校外培训机构中,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较多,师资不专业,无法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给家长和学生带来一定的损失。2017年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号文对校外培训机构和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化提出了实践要求。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政策并未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影响了校外机构评价的有效性,而没有教育背景的培训机构正在影响培训市场。因此,2018年发布的《通知》、《甘肃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号意见进一步细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对无证、不合格培训机构采取有力补救措施,暂停机构业务,保护家长、学生和其他机构的利益。在行业中。 《校外培训机构通知》和《校外培训机构指导标准》对没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不符合认证标准、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培训机构有详细规定。
2.2禁止先进教学,破坏考试效果
校外培训机构的初衷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全新的学习环境,为学生在课堂上难以消化的知识提供第二个场所,激发学生多样化的兴趣,展示专业知识,全面发展。然而,许多培训机构开始成为进入高等教育的工具,破坏教育行业的有序发展,影响学校学习的发展,对社会的良性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政策对这一现象进行了严格规定:培训机构不得让学生参加考试,严格处理与入学考试有关的培训,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可追究。负责规范培训机构是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三、校外培训机构具体措施分析
3.1完善教育部工作机制
第一,为保障治理工作的效率,需要提高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效率,实现部门间工作场所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治理效能。二是各部门要营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的良好氛围,完成最后的任务。
3.2拓宽公众反馈渠道
我国人口多、地域大、业务部门人力有限,因此有必要加强公众反馈渠道,利用公众的力量及时发现非法校外培训。有关部门可以为公众设置举报电话或邮箱,增加信息接收人数,使每个公众举报的信息都能得到及时答复和举报。
3.3加强舆论宣传
教育部要合理利用多种平台进行宣传教育,让家长意识到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的危害,让家长形成正确的观念,提高对培训机构的认识。通过舆论宣传,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实施,会得到家长和各界的支持,这对政策的贯彻落实非常重要。
结语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影响下,各行各业的人才都在不断吸纳高素质人才,对人才的需求也逐渐增加。面向社会需求提高教育质量,是缓解供需矛盾的重大举措,可以培养更高素质的人才。校外培训机构可以为学生巩固和拓展知识,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动力,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定的局限性。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响应校外培训机构需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市场正常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祁占勇,李清煜,王书琴. 21世纪以来我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演进历程与理性选择[J] . 中国教育学刊, 2020(06):37-43.
[2]赵欣.李丽丽.王晓宇.唐建华.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管的有效策略研究——以“有照无证”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管为例[J] .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 2020(05):16-19.
[3]颜志敏.石建国.万慧楠.大一新生校外教育培训现状、问题及引导策略研究——以贵州大学2018级大一新生为例[J]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20(09):71-72.
[4]教育部等四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答记者问[J] . 基础教育参考,2020):3-5.
[5]陈宝安,高逸群,董日志.淮安市洪泽区"三抓"从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食安管理[J].食品安全导刊,2020(3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