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可调价材料范围问题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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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可调价材料范围问题分析

安伯祥

青岛林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 青岛


摘要:相关部门可以对材料通过ABC分类法进行合理利用,进而对政策风险导致的可调价材料范围进行明确。通过此种方式的采用,同时结合对不同地区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文件的分析,并深入研究相应的造价期刊,实现对市场动态及材料价格波动特点的准确掌握,进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可调价材料的具体范围,以便使得存在的问题得到良好解决和处理。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调价材料;范围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用到多种材料,并且涉及到的数量较为庞大,同时市场动态始终处于不断变化的背景下。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合理性及科学性,应该对施工合同中可调价材料范围做好明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和研究。

1.采取有效方式对政策风险导致的可调价材料范围进行合理明确

1.1需要保证相关规范的清晰度

在13版《清单计价规范》中,对因政策风险引发的合同价款调整范围进行明确,同时出台相应的规定,其中主要内容中包含的第3.2.2条款中指出,如果因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变化因素影响,或者采用政府部门定价方式以及政府部门负责指导管理的原材料,在价格方面出现不同的变化及波动时,以上因素对合同价款产生影响,此部分引发的所有风险,需要由发包人履行承担责任。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深入分析和全面理解,签订合同的双方应该对发包人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范围做好合理明确,但是很多工作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实际落实,导致以上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规范的清晰度较低。

1.2对具体的定价方式进行明确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第三条规定的解析,需要保证材料价格的明确严格遵照价格规律进行,多数商品以及对应的服务需要结合市场行情变化以及整体动态做好价格调整,而少部分商品以及服务的价格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指导或者明确。在第十八条规定中明确指出,政府部门应该针对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采用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方式对价格进行明确。在建筑行业发展进程中,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水以及电等价格,均归属于重要公用事业价格分类中。

1.3定价种类的具体变化分析

于2015年10月,由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中央定价目录》,是对2001年发布的《中央定价目录》(国家计委令第11号)进行修订的版本,前者对后者的主要内容进行有效梳理,其中定价种类由原有的13类减少到7类,即天然气、电力、水利工程供水以及重要邮政业务等,而相对具体的定价项目从100项减少到20项,整体减少的部分占比重为80%。在推出的新版《中央定价目录》中,将“油”的字样摘除,但是在备注中可见原油以及成品油价格暂时按照现行的价格进行定价,同时结合设计情况完成管理机制的构建,同时通过对国际市场油价的关注与分析,做合适的调整。

2.采取有效方式对市场风险导致的可调价材料范围进行合理明确

2.1对ABC分类法进行充分利用,通过界定主材范围实现可调价材料范围的明确

以某建筑工程的住宅楼、教学楼以及办公楼为例,针对以上三种不同建筑的使用功能,针对主要构成材料的比例展开分析,在不同类型建筑中选择三个具备典型特点的案例,从而能够得到建设工程施工材料的实际用量。ABC分类法在建筑行业被称为帕累托分类法,其实际应用原理是将事物不同方面的特征作为主要依据,主要包括经济以及技术两个方面,之后实现合理分类。采用此种方式将研究对象分成A、B、C三个类别,之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异性管理,此种分析方法对应分析表的具体分析标准为选取80%的材料要素作为分析要素,之后针对不同类型的造价情况进行整合分析,对不同材料所占比重进行明确,进而完成主材范围的划分。主要材料中,钢筋、电线电缆、混凝土以及水泥砂石的比例为82.96%,可以将以上内容作为A类材料要素,而防水材料、木材以及砌筑材料的所占比重为80—90%,可以将此部分定义为B类材料要素,而其他种类的材料则划分为C类材料要素。通过对ABC分类法的应用,能够实现针对建设工程案例成本的定量分析,让主材范围的明确更加科学及准确,因为在不同工程项目中存在差异性成本构成,所以导致主材范围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别,但是通过对钢筋、水泥、电线电缆、混凝土、木材以及砌筑材料的主材地位肯定,能够对市场风险导致的可调价材料范围进行合理明确。

2.2采用文件分析的方式,通过界定主材范围使得可调价材料范围得到明确

在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当中,并没有针对建筑工程主材给出相应的规定,本文站在部分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角度,对其出台的造价文件进行分析,进而实现对不同地区房建工程涉及到的主材范围进行总结。建设工程的主材范围影响因素主要包含地区以及建筑类型等,需要对相关的合同规定进行分析和落实,如果存在合同无相关规定的情况,需要阿静地方主管部门的造价文件作为主要依据。通过总结分析,能够得到主要建筑材料作为可调价材料的种类,即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砌筑材料以及管材等。

2.3对造价期刊内容进行分析,通过界定主材范围使得可调价材料范围得到明确

政府部门针对建筑材料价格采用对外公开的方式,除了部分较为主要的能源资源,多数建材与市场形成密切联系。《工程造价管理》期刊会在两个月的间隔时间内,针对部分城市中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进行分析了解,同时做到及时更新,帮助工程承包方以及部分研究工作者提供及时的参考信息及科学的基础依据。通过对《工程造价管理》中涉及到的材料分析,得到主材范围如下:钢筋,主要包含盘螺以及螺纹钢等;型材,主要囊括工字钢以及边角钢等;管材,包含无缝钢管以及镀锌钢管等;木材,包括中密度纤维板以及素刨花板等;砌筑材料,包括烧结砖以及空心砌块等;电线电缆,电力电缆以及电线等。

结语: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在开展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工作过程中,需要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格波动提前考虑,同时培养相关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对可调价材料的范围做好合理明确。并且合同双方需要共同承担材料波动带来的风险,从而保证各项工程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出现材料价格方面的矛盾,为工程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1]杨莉莉,刘彦.施工合同中材料价格调整条款设置示例[J].山西建筑,2013,39(19):215-217.

[2]黄昌锦.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争议处理探讨——兼议行政监督部门审计和社会中介审价的作用[J].建筑经济,2012(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