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互联网+”视域下软广告的乱象与规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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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互联网+”视域下软广告的乱象与规范

李敏

江苏大学 江苏 镇江 212013

作者简介:

李敏,女,生于1998年5月,汉族,江苏连云港人,江苏大学本科在读,法学专业

基金项目:江苏大学第18批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8C202

摘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让新技术、新应用等新兴事物不断涌现,软广告便是其中之一。其借助信息技术,在传统广告模式上进行变革,成为不少商家进行宣传的新选择。但由于成长时间较短,软广告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亟需法律规制。本文将分析软广告发展的实际状况,结合法律法规,对规范互联网视域下的软广告提出一些改善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软广告;法律监管

一、软广告的相关概述

(一)软广告的概念

软广告又叫做“隐性广告”,是广告内容发布者在不表明该内容含有广告,也不明确揭露自己与广告主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前提下,把广告巧妙地融入视频或者文章之中,让消费者放下对广告的抵触心理,从而达到更好的营销效果的一种广告宣传方式。

  1. 软广告的特征

1.多平台发布

与传统广告借助纸媒、电视直接进行广告宣传的方式不同,互联网视域下的软广告更侧重社交娱乐平台的宣传,其发布平台主要为: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络直播平台、短视频APP等。

2.低成本发布

相较于传统广告发布的高门槛和高成本,软广告在网络平台的发布有着低成本的优势,只需要发布者提前注册好账户,便可通过在平台上编辑图文或者视频进行广告宣传,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广告的制作成本。

3.精准性投放

借助信息技术,平台可以通过大数据的一系列算法统计出用户的个人喜好,从而精准定位出用户可能成为消费者,以此进行广告宣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隐蔽性更强

消费者对于传统广告往往会有抵触心理,而在面对软广告时却持不同心态,容易对所宣传的产品、服务产生消费欲望。这是因为消费者难以识别经过内容包装后的软广告,如果发布者不特意进行标注,消费者很难辨别出这是博主无偿的使用感分享,还是具有营利目的的广告输出。软广告的这一特性为广告宣传达到了更好的效果,却也是软广告易引发问题的关键所在。

  1. 软广告的问题及原因

经过内容包装后的软广告形式多种多样,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的同时,也极易产生一些负面问题,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案件频频出现,或是通过故意模糊信息,为法律法规禁止打广告的事物进行宣传。

事实上,我国已经在《广告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也就是说对于软广告在立法层面虽有法可依,但一些广告发布者钻法律空子的情况仍然时有出现,发生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广告识别困难

由于网络平台用户流量巨大,信息纷繁众多,软广告裹挟其中,增加了识别难度。比如法律禁止宣传的烟草,其营销信息仍然在互联网平台大量存在,只不过不是以“明目张胆”的方式宣传,而是将其包装成伪科学信息,或是将其赋予人文情怀,以打着“擦边球”的方式进行软广告宣传。更有不少广告发布者将所宣传的物品的关键词用谐音字、拼音、emoji等方式替代,以此来模糊信息,躲避平台检测。

隐藏式营销宣传的手段层出不穷,仅是能否识别出该信息是否为广告的难度就很大,对于广告内容的审查更是难上加难。由于价值取向以及对立法解读的不同,很多人对于广告涉及到的实质问题,如该广告是否为虚假宣传,都存在不一致的看法,这就导致消费者实际上接受广告宣传,进行消费后产生问题时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二)行业自律性差

网络平台对软广告的发布者的限制较小,具有更低的门槛和更高的自由性,这也导致整个从事该行业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主体之间专业素养差距较大的局面。现今,软广告发布者的自律性和平台自主监管力度都没有达到合格水平,行业自主管理水平较差。

(三)监管规范缺位

不可否认,互联网视域下的软广告更创新,更符合现代化的信息接收习惯,但也给监管带来了难题。由于缺乏对广告主体有效的约束,再加上对软广告的概念没有清晰的定义,故而造成不良现象频频发生,监管部门在面对具体的案例时,经验不足,易造成监管缺位,造成难以落实法律法规的困境。

再加上软广告的形式变化多样,广告信息浩如烟海,而监管力量不足。特别是在调查可能违法违规的广告时,因网络信息可以及时被撤回、删除,所以在调查取证时存在不小的障碍,这无疑需要投入较多的监管成本。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广告管理

一方面,广告经营者应当如实向广告审查机关报告广告投放的具体情况。因为软广告隐蔽性较强,所以软广告的发布者应该在作品的内容中作出说明,或是在标题中提醒受众,指明本作品的内容里将会涉及到广告,以此保护受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网络平台可以加强技术升级,通过更专业的信息技术手段对网络信息进行分析检测,对于可能包含虚假宣传的信息,添加标签,以此来提示用户注意甄别信息,以防上当受骗。与此同时,网络平台还可以可以其用户特征,制定符合本平台实际情况的管理规范,对于含有诱导性的虚假宣传信息的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核,如果检测到违反标准的信息,平台可以采取手段将此类信息过滤屏蔽。

(二)引导行业自律

一个行业的良善发展,需要整个行业存在有效的行业自律,能够对自己进行规范,这不是紧靠某一个组织或企业就可以的,而是需要整个行业为之努力。广告业便是如此,要想摆脱软广告带来的负面影响,就需要整个行业与网络平台共同发力。一方面可以通过立法方面授权、明确行业协会的监管层级、权利义务,以此加强中国广告协会等非官方组织的行业监管作用,进而促进软广告业在互联网环境下保持良性发展。另一方面,网络平台可以相应地提高发布广告的门槛,比如设置低等级的用户不可以发布含有广告的文章、视频等;以及在检测到所发布的信息中包含广告时,向发布者发送消息,提醒他们不要违规操作,如果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需要承担责任。

  1. 完善监管体制

针对互联网视域下的软广告的监管亟需更新升级,填补漏洞。立法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将落脚点放在从顶层设计上来突破监管难点,给予行政部门联动执法的政策支持,增强基层执法的可操作性,提升行政部门的监管执法效力。另一方面,建议设立独立的审查监督部门对互联网平台上的广告进行审查。为了提高其审查水平,可以聘请广告行业的专家进行工作指导,对从事审核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在监管过程中,如果发现违法的隐性广告,监管部门要及时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还要追究该广告相关方以及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除了上述监督方式,还可以开展用户的监督渠道。比如平台方可以增加违法广告“举报”功能,让平台用户参与到监督进程中来,毕竟,面对海量的信息,仅是靠政府部门和平台自身进行监管是远远不够的。面对软广告业的监管漏洞,必须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参与监督,整个行业在监督之下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四、结语

在我国,软广告这一广告形式虽然发展时间较短,但是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其发展的势头很猛。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它带来的监管问题。首先要明确其在广告业的法律地位;其次要加强对其的内容识别管理,再次要通过各个层面来协同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通过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在互联网环境下的软广告有序运行,整个广告业积极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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