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5)20-0218-02
助产士是我国护理队伍中一支特殊人群,完成专科护理工作的同时又承担了维护母婴安全、促进优生优育的重大职责。随着社会群体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产妇及家属对助产士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产房又是一个高风险职业暴露的场所,所以助产士的生理和心理均承受较大的压力。目前,国内助产士面临工作量大、夜班多、时间长、职业暴露风险大、服务对象要求高等多方面的压力、造成了人力资源流失严重,助产人才队伍不稳定。现将助产士职业压力现状综述如下。
1.助产士职业范国局限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助产士的工作就是给正常分娩的产妇接生,国家政策也是这种倾向。1952年国家规定助产士职责为:助产士限于处理正常分娩,如遇难产须转医救治,且应候医师来诊后离去;不可转医救治时,量力进行急救;对产妇及新生儿有保健责任[1]。1986年国家规定助产士职责为:在护士长领导和医师指导下,做好产妇的情志护理及观察分娩前后情况,出现异常报告,协助处理难产;负责正常产和管理婴儿室;指导进修实习人员;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妇婴卫生教育;负责孕期检查、外出接生和产后随访田。此职责虽然比1952年的要明确具体,但在工作中必须受护士长的领导、医师支配。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要求助产士在医院所做的一些工作必须在医师指导下才能进行(产房除外)嗍。由此看出助产土的职业范围相对较小,其独立工作能力逐步下降,这种以“医师为主”的产科工作模式,削弱了助产士在正常分娩中应发挥的作用,限制了助产人员专业能力的发展。
国际助产士联盟规定助产士的职业范围是:预防性评估,促进正常分娩,监测母婴并发症;医疗支持和开展急救的评估等;健康咨询、教育也是重要工作,包括对妇女、家庭、社区的产前产后教育及心理支持,生育教育等。瑞典助产士职能为:围产期护理,计划生育,妇科保健,为青少年提供性健康教育,助产专业的研究性发展工作。
目前国内关于临床护士和社区护士的职业压力研究较多,而护理队伍中助产士这个特殊群体研究较少。唐春华[2]在对上海市某区3家医院的45名助产士和45名护士的调查中发现,助产士压力指数评分与普通护士相比明显增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我国卫生系统尚未设立助产士职称系列,也未建立助产士注册制度,助产士在争取本专业社会地位和工作自主权上处于
劣势,从而抑制了他们的积极性,限制了他们的发展。目前助产士工作和助产士角色在中国还得不到适当的认可及法律的有力保障。
1979年,我国助产士与医士、护士等被划为中级卫生人员,助产士属医疗防疫系统,晋升依照医疗规章。但有人认为,助产士晋升妇产科医师有困难,他们的工作和护士分不开。因此,国家又规定:工作中凡以助产或妇幼保健为主的助产士可晋升医师,以护理为主可晋升护师。由此可见,助产士在晋升上的尴尬局面和难度。张晓明[3]的研究显示,影响助产士职业压力的因素有:助产为高风险职业,助产士地位偏低,重医轻护倾向严重,职业暴露机会大,专业局限,发展机会小,产妇和新生儿噪声的影响,法律知识缺乏,各种角色转换冲突。张建玲等[4]研究发现,影响助产士职业压力的因素还有护理纠纷,产房工作环境特殊,复杂的人际关系,对自身成就感及竞争的压力。蓝彩旋等[5]研究显示,影响助产士心理压力的因素有:产房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产房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其中包括助产士职业暴露的危险性比普通护士大;助产士缺乏应对职业压力的良好的心理素质;助产士缺乏社会支持;助产士未接受过专业的心理学培训,知识缺乏;职业危机感。
2.促进助产专业发展的对策
2.1完善我国助产士注册、晋升制度
我国助产专业发展缓慢,较许多临床专业滞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尚没有建立助产士准入制度,卫生系统没有设立助产士职称系列,助产人员职称晋升困难。因此急需制定独立的助产士职称评定政策,完善助产士注册、晋升制度,让助产人员得到公平竞争、晋升的机会,促进助产专业规范发展。
2.2培养高晨次助产人才,满足社会需要
我国助产专业高等教育缺乏,助产人员大多是大专、中专毕业生,临床工作中缺少继续教育机会,专业团队间缺少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致使其专业技术提高慢,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因此,发展我国助产专业教育,加强助产士继续教育,与国际接轨显得十分重要。如可开设助产专业本科学历教育,增加产科学、助产学、产褥期护理、母婴护理、妇幼保健方面的内容,将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紧密联系;同时对助产人员规格、培养目标、岗位综合能力要求进行规范,定期开设助产士技能培训项目,建立专业团体,为助产士提供更多同行间交流学习的机会。
提出合理配备助产人员,做好在职教育;关心爱护助产士,实施人性化管理;布置温馨、舒适的产房,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做好与产妇的沟通,建立良好护患关;树立团队精神,加强协作能力是缓解助产士压力的良好对策。学习国际先进的助产理念,明确助产学概念,阐明助产士职责范围、角色,开展新的助产专业教育和实践模式,让孕妇及其家属更好地了解助产医学,了解助产士的工作。从我国不同年代对助产士职责范围可看出,助产士与孕妇联系不密切,缺乏对孕产妇的人文关怀及人性化服务。助产专业处于从属地位,助产士在实际工作中,管理上要服从护士长、专业上要服从医师,这主要是没有明确助产士、产科医师、产科护士的职责范围。有专家建议将我国的产程服务发展为“助产士主导正常分娩,产科医师主导病理产科”模式,这样,既可以加强助产士与产科医师的协作,又能进一步明确助产士、产科医师各自的工作职能,使助产士在整个围产期为孕产妇提供连续性照护和健康咨询服务,从而推动我国助产专业进入高质量、快速发展阶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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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薛丹,姜英.助产士工作压力源及身心疲劳的调查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营养保健,2013,1(1):394-395.
[3]唐春华.助产士的压力分析及减压探讨[J].中外健康文摘,2011,8(46):22-24.
[4]张晓明.助产士28名心理健康影响因素调查分析与对策[J].齐鲁护理杂志,2012,18(3):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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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翟巾帼,陈丽萍,沈健.助产士在优质护理服务中的情绪压力感知及相关因素研究[J].护理研究,2013,27(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