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州中医院甘肃临夏731100)
【摘要】目的:探讨肝硬化疾病采用生化检验的可行性。方法:抽取至我院就诊的86例肝硬化疾病患者(2015年5月12日—2016年5月12日)设置为实验组,另同期收集86例健康体检者设置为常规组,对两组受检者均给予生化检验项目检测,对两组的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比较。结果:相比常规组,实验组的总胆红素、丙氨酸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直接胆红素、γ-谷氨酰转肽酶均明显较高,P<0.05,实验组的胆碱酯酶、总蛋白、白蛋白检测值均明显低于常规组,P<0.05。结论:对肝硬化疾病患者来说,进行生化检验项目检查的意义重大,其各项生化指标相比正常人群均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可为疾病的诊断提供相应的依据。
【关键词】生化检验;肝硬化;诊断
【中图分类号】R575.2;R44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7)24-0124-01
肝硬化属于一类慢性疾病,其发病因素是由于肝脏细胞受损(坏死)引发肝小叶,导致改变了血液循环路径,引发肝硬变等情况,若不及时进行临床干预,将会使得疾病继续发展,并出现肝腹水、继发感染、癌变等现象,严重威胁了患者的生命安全[1]。其早期症状不是十分典型,多数患者发现时已经处于疾病晚期或者肝癌阶段,因此,加强该类疾病患者的生化检验项目检查的意义重大。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抽取至我院就诊的86例肝硬化疾病患者(2015年5月12日—2016年5月12日)设置为实验组,男性60例,女性26例,年龄区间为41~75岁,(56.20±3.21)岁为平均年龄;发病时间为2.5个月~7.5年,平均(3.56±0.45)年。另同期收集86例健康体检者设置为常规组,男性58例,女性28例,年龄区间为42~74岁,(56.58±3.15)岁为平均年龄。对比两组受检者的性别、年龄无明显差异,P>0.05,可比性良好。
1.2方法
对两组受检者均进行生化检验。收集早上空腹状态的5mL静脉血液标本,采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行检测,先对标本进行离心处理(3min),使得血清彻底分离,之后检测各项生化检验项目。
其中生化指标包括总胆红素(TBIL)、总蛋白(TP)、丙氨酸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直接胆红素(DBIL)、碱性磷酸酶(ALP)、胆碱酯酶(CHE)、白蛋白(ALB)、γ-谷氨酰转肽酶(γ-GT)。
1.3观察项目
对比两组的生化指标项目检验情况,其中肝硬化表示AST与ALT比值大于2,γ-GT越高则表示肝硬化越严重,ALB与CHE和机体代谢功能为正相关性,ALT、AST与肝细胞损伤情况为正相关性[2]。
1.4统计学分析
将两组受检者的相关资料记录至SPSS20.0的统计学软件中,若组间数据差异显著以P<0.05进行表示。
2.结果
相比常规组,实验组的总胆红素、丙氨酸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直接胆红素、γ-谷氨酰转肽酶均明显较高,P<0.05,实验组的胆碱酯酶、总蛋白、白蛋白检测值均明显低于常规组,P<0.05,详见下表1。
3.讨论
肝硬化在临床上较为常见,可伴有酒精性、病毒性、胆汁淤积性肝硬化形式,其中主要表现为酒精性肝硬化,早期以腹胀、疲倦、便秘、乏力等作为主要症状,主要是由于体内激素紊乱造成,且早期症状不是十分典型,导致疾病确诊时往往处于晚期肝硬化或者癌变阶段。为此,加强疾病的早诊断、早治疗意义重大[3]。
生化检验是对肝硬化患者进行检查的一类常规手段,其中白蛋白、胆碱酯酶可对人体的肝细胞合成代谢情况进行反映,若伴有肝硬化,则白蛋白与球蛋白比值将在1.5~2.5以下,若在1以下则表示病情较为严重;若胆碱酯酶降低,则表示可能伴有肝硬化。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比较肝硬化与健康体检人群的生化项目检验结果均差异显著。总胆红素与直接胆红素可对肝脏胆分泌、解毒、排泄功能进行反映,胆红素可由红细胞分解后形成,是其肝硬化疾病进行判断的重要项目;γ-谷氨酰转肽酶、碱性磷酸酶是对胆汁淤积酶进行反映的重要指标,若碱性磷酸酶在人体内较多或者较少时,血液中的碱性磷酸酶将会发生变化,γ-谷氨酰转肽酶在肝胆系统中较为多见,若存在肝硬化,则将会使得检测值相应增高[4]。
综上可知,对肝硬化疾病患者来说,进行生化检验项目检查的意义重大,其各项生化指标相比正常人群均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可为疾病的诊断提供相应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刘隆苹,吴辉云,余志宏,等.肝硬化诊断中生化检验项目的临床价值[J].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2014,24(7):24-25.
[2]罗秋玲.生化检验项目用于肝硬化疾病诊断中的临床价值研究[J].医学信息,2017,30(4):278.
[3]陈永辉,陈洪东.生化检验项目在肝硬化疾病诊断中的应用价值[J].首都食品与医药,2017,24(8):134-135.
[4]赵苗苗.生化检验指标在肝硬化疾病诊断中的作用分析[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4,1(8):1434-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