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雨芯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华侨实验学校730010
摘要:小学高段的五六年级与中学七各年级学生是人生接受音乐教育、增进音乐素养、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阶段中的课程内容呈现前后衔接、逐段递进、完整有序的内在联系。
关键词:课程标准音乐教学教学内容衔接
音乐新课标在设计思路中提到“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分学段设计梯度渐进的课程学段目标及相应的课程内容”;而小学高段的五六年级与中学七各年级学生是人生接受音乐教育、增进音乐素养、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阶段中的课程内容呈现前后衔接、逐段递进、完整有序的内在联系。
一、从学段目标上看中小学音乐衔接
一方面小学高段的学生随着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学生的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中学阶段的学生在生理、心理渐趋成熟,参与的意识和交往的愿望增强,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增多,在学习上形成了自己的初步经验,表达情感的方式较之小学阶段有明显变化。而在另一方面小学二段要求教师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运用丰富的教学曲目的题材、形式,增加合唱、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魅力吸引学生;中学阶段要求教师利用多种形式的艺术实践活动,巩固和提高学生表现音乐的基本技能,扩大学生音乐欣赏的范围,更有意识地将音乐的人文内涵融入教学。
从以上表格中,我们不难发现,小学高段5、6年级学段目标与初中7-9年级学段目标,有明显的变化和具体要求,即学段目标上的衔接:
1.“进入”与“正值”。“进入”与“正值”变声期在字面上不难理解,“进入”即才开始,“正值”即正在进行中,在开始时渗透,在进行中保护,这是在“嗓音保护”上的衔接。
2.“保持”与“增进”。“保持”即学生兴趣爱好的一种持续,“增进”即在保持的基础上对学生兴趣爱好的一种巩固和提高,这是在学生“兴趣”上的衔接。
3.培养音乐感受与欣赏的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与“提高音乐感受与评价欣赏的能力,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中,“培养”与“提高”、“欣赏能力”与“评价欣赏能力”,“养成”与“初步养成”,这三组词都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学生音乐素养的提高和衔接。
4.“有表情”与“有感情”。“有表情”与“有感情”的演唱,二者是一种外在与内在情感的表达方式,外在是表情化的,内在是心理带动情绪在身体上的表现。“乐于参与”与“积极”是态度上的衔接,“参与音乐表现,创造活动”与“创造活动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是音乐创造能力上的一种衔接。
5.“培养”与“丰富和提高”。“培养”与“丰富和提高”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学生知识面、视野面的衔接。
6.“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增强集体意识,培养合作能力”和“培养丰富的生活情趣和乐观的态度,增强集体意识,培养合作与协调能力”是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上的衔接。
二、课程内容上的衔接
感受与欣赏的衔接主要通过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四个方面进行。小学高段5、6年级与初中7-9年级在音乐表现要素上的明显的变化和具体要求,即音乐表现要素方面的衔接:
1.“能发现”与“探索”。“能发现”是指无意识和被动的一种心理,而“探索”是带有有意识和主动性的,这是心理上的衔接;“能用自己的声音模仿”是指简单的模仿,没有任何要求的;“能够用不同方式模仿不同的声音”即在小学能模仿的基础上对中学生提出的更高的要求,不仅要能模仿,而且还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模仿,这是音乐模仿方面的衔接。
2.音乐听觉上的衔接。小学高段只要求能听辨出人声、乐器的音色;中学则要求“加深对人声、乐器声的了解和体验,能够说出各类人声和常见乐器的音色特点”。
3.音乐基本知识的衔接。小学高段要求学生能简单的感知音乐的节奏和旋律,通过体验,熟悉常见拍子的节奏特点;中学则要求在此基础上“能够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体验说出音乐要素的表现作用”。
4.音乐基础知识运用的衔接。小学高段要求学生“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能够感知音乐主题,区分音乐基本段落,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做出相应的反应”,初中要求在此基础上做到“感知音乐的结构,能够简单表述所听音乐不同段落的对比与变化”。
总之,作为教学一线的音乐教师一定要把握好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到的“3个学段不同层次的课程内容,呈现前后衔接、逐段增进、完整有序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