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强制性法律规则的性质、主权国家及商人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期待等角度提出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庭应当适用强制性规则。但应注意在各国利益间保持中立,不应直接适用仲裁地国或准据法国的强制性规则。作者还对仲裁庭应如何适用强制性规则进行了探讨。对特别连接理论、事实因素理论进行了分析。
仲裁与法律
2004年9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