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钢琴学段性教学应注重对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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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在新《音乐课程目标》和《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均将音乐审美的教育与培养作为核心问题来要求。因此,除了在高师钢琴学段性教学阶段对“基础性、集训性、浏览性、重点掌握性”的钢琴训练外,更要加强对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通过四个方面的具体阐述,体现了如何在钢琴教学中渗透对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是提高高师钢琴教学层面的关键所在。

  关 键 词:音乐审美 钢琴教学 能力培养
  
  高师钢琴教学,从教学过程和塑造人的音乐弹奏过程来讲是学段性教学阶段,而非钢琴教学与能力培养掌握的最终结果阶段。高师学段性的教学要求、教学手段、教学层面、教学效果、教学审美渗透,将对学生所要达到的钢琴教学总目标的实现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新《音乐课程目标》中指出:“音乐课程学段目标是从中观的角度规定某一教育阶段的特定学段音乐教育所要达到的阶段性效果。如提高音乐审美能力,开发音乐感知力,体验音乐美感,培养提高感受与评价鉴赏能力。”而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则更加突出了审美体验价值,特别强调了“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因此,在高师钢琴教学中如何很好地把握、实施、体现、渗透这个教育理念,应是提高高师钢琴教学效益的关键所在。
  高师钢琴教学中“基础性”“集训性”“浏览性”“重点掌握性”应是教学的四个基本特点。那么在有限的学段性教学中,如何综合以上特点对学生进行音乐审美能力、审美情趣、审美品位、审美层面的培养与提高呢?
  
  准确了解钢琴音乐的特性
  
  在高师钢琴教学中,我们常常发现所用的教育方式不是具有音乐性的,而是具有文学性与说教性的,原因之一是将钢琴音乐教育与其他学科等同,而忽略了钢琴音乐本身的特殊性。钢琴教学首先应挖掘弹奏者内心对音乐的感受、理解、想象、表达、表现,即对钢琴音响的音准、音高、速度、力度、色彩(和声)、织体、结构以及节奏流动变化的体验感悟,寻求与弹奏者的情感表达方式相对应的和谐规律。钢琴音乐特殊性之二,即音乐擅长表达人的情感,而不长于表达描写、叙述与造型。这就是钢琴教学中强调的要“富于表情地弹奏”。钢琴音乐是弹奏者表达心灵、倾诉内心情感与主观表达的艺术。钢琴音符与双手组合出来的音响,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成为具有各自特色的钢琴音乐文化,也就是其弹奏风格。钢琴音乐的特殊性之三是它的可塑性。教师引导学生进行教学时,除了渗透教师自己对作品的理解与处理外,更重要的是培养、启发、训练其教学对象自己对所弹作品内涵与外在表现理解、感知、创造的可塑性,即发掘弹奏者自己将音符组合所表达出情感的个体性,从而再谋求与听者情感上的共鸣,摆脱传统钢琴教学中教师理解的说教化、概念化、程式化。
  
  对标题与无标题钢琴作品的把握
  
  钢琴作品的标题与无标题性涉及了作品的文化内涵与文化背景,因此教学中对这两种作品的了解、理解、把握、弹奏的准确性,对于高师钢琴教学的成功与否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钢琴作品的标题与无标题在教学中教师应有良好的把握,一是不能把标题与无标题作品概念化、绝对化。要正确理解钢琴作品中标题的文化背景与内涵,不是所有钢琴标题都与内容有关。如《贝多芬G大调奏鸣曲》、莫扎特《A大调奏鸣曲》、罗忠熔《奏鸣曲》等,都与作品内容无直接关系,只是一种曲式结构与体裁。而标题性,则是中国作品的一大特点。“欧洲音乐中的标题总是与具体特性的情况相联系而具有某种定向画面性,中国音乐的标题所预示的不只是画面,也表达人的心理、情感和大自然本身的诗意。”①也就是说,中国的标题作品往往与中国本身的文化内涵紧密相连,中国作品往往很多是旋律性的。如:陕北民歌四首《绣金匾》《山丹丹花开红艳艳》《翻身道情》《解放区的天》,这些根据民歌改编创作的钢琴作品都是写实的,在民歌本身旋律上又赋予了革命乐观主义情怀,表达出特有的标题性与形象性的完美结合,以浓厚的陕北民俗风情、浓郁的黄土语言、鲜明的五声旋律、粗犷与炽烈的情绪,渲染了一幅特定时间、特定环境、特定的旋律交织的画面,利用钢琴的特殊表现手段,极具感染力地表现出来,引起听者感情的激荡,使人在愉悦中受到历史文化的熏陶。在中国钢琴作品中还有一类,如:《大八板》《九连环》《长短组合》等等,这类作品其实是有标题的非标题音乐,它的内容往往与中国的戏曲、民歌的体裁有关。“中国的传统艺术对标题的使用常常立足‘似与不似之间’,标题对于欣赏者只是作为一种提示或暗示,它与‘实物’格格不入。它描写存在的形象总是积极捕捉内在的诗意,而所有对存在的典型形象的塑造,目的还是为了体现那存在于标题背后的人的深刻的精神世界。”②那么,在这里重点强调的是,应加强教学中对中国作品的训练与弹奏,让学生更多地了解钢琴弹奏“母语”旋律的文化内涵。
  因此,在高师学段性教学中,教师在引导培养学生对弹奏作品基本方式理解的基础上,更应借助于音乐背景材料,加深学生对作品风格、旋律、和声色彩、内容形象造型、情绪的渲染、文化内涵及历史形象的理解与掌握,以达到快速提高学生综合驾驭与表达作品的能力。 音乐欣赏对审美意识的培养


  
  在钢琴教学中对学生审美培养的另一重要环节是,引导学生聆听、欣赏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不同层面、不同版本的钢琴作品,即引导学生以音乐的感知为基础来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意识。当今,发达便捷的多媒体、互联网、CD与VCD音响资料为钢琴教学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教师可针对性地利用以上设备,对学生进行听觉渗透,然后让学生写出听觉感受。众所周知,听觉欣赏的功效是,除了培养学生在聆听作品时对节奏感、音强感、织体感、和声感、音乐感的感知外,更强调的是通过具体作品的欣赏使其审美意识得到培养与升华。
  钢琴作品的听觉能力训练同样会使音乐理解力得到提高。音乐审美理解力“是人们在音乐感受的基础上,运用理性思维对音乐作品进行认识和评价的能力”。“是一种音响语言,一种多层次、多方面同时进行的思维方式”。③首次听辨钢琴作品产生音乐感知,反复听赏作品产生理解力,理解后又产生了音响记忆,记忆还会产生联想、比较,以至产生更高的理解力,在弹奏作品时会自觉与不自觉地将这种理解的意识渗透到自己的弹奏中,大大提高了弹奏水准。因此,对于“听”来讲,科普兰认为:“听兴德米特、辟斯顿的作品,需要有一副懂得复调的耳朵;听维拉洛博斯的作品,需知色彩新之丰沛;听费兰克和汤姆森的作品,需敏锐灵秀;听斯特拉文斯基晚年的作品,需爱其风格;听米约的作品,需喜其嘲弄意味之音响……”④那么,对于我们高师钢琴教学及教学对象,要快速提高或增强音乐理解力,要有重点、有选择地,尽可能地广泛接触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不同版本的钢琴作品,积累这种音乐感受。教师注重对学生理解力的培养,必然会将审美表象能力快速渗透到教学与学习中,自然会使教师与学生能更好地展示作品的意义、内涵与表现等。
  
  努力提高自己的音乐文化修养
  
  在高师钢琴教学中,教师除了对其以上所述各环节注重强调与实施外,还应注重、引导与加强学生自身文化素质与音乐修养的提高。这部分内容非常广泛。在音乐文化的训练方面除了对音阶、调式、主题、旋律、节奏、节拍、音高、音强、色彩、和声等的熟悉外,还要从音乐知识入手,使自己懂得钢琴音乐的表现形式、表现手段,还要了解不同类型的声乐、器乐、合奏、合唱、歌剧、舞蹈等艺术形式,还要有选择地了解一些中国博大精深的戏曲音乐文化,如对京剧的表演与欣赏和对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精髓——民歌的了解,这些均渗透在全部的中国钢琴作品的创作表现中。提高了自己的艺术修养,在表现中国钢琴作品时才会更加有神韵。
  在文化修养方面,在课余或在假期,应不断学习一些文学名著,在不断的学习中,逐步形成良好的审美意识、欣赏情趣和艺术鉴赏能力,以提高自身的欣赏品位。在此同时,应指导学生积极地投入到艺术实践中去,快速提高钢琴弹奏与表现的心理素质能力。有可能时,教师还应指导学生为一些歌曲配写钢琴伴奏谱或者将一些民歌、小曲编写成钢琴独奏小品,初期创作尽管稚嫩,但对于学生的音乐能力和音乐修养的提高大有裨益。
  高师钢琴教学不同于音乐学院钢琴专业的教学。如何在有限的学段性时间内创造出更大的教学效益,应该是高师钢琴教改的重要课题。因此,在钢琴教学中,在音乐新课程标准要求下,有重点地选择加强对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对于高师钢琴教学效益与教学层面的提高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注释:
  ①②卞萌 著《中国钢琴文化之形成与发展》华乐出版社 1998年 第57页
  ③④徐希茅 著《音乐美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 第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