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德语是phnomenlogie,英文是phenomenology,出现在二十世纪初期,由犹太裔德国人胡塞尔(Edmund Husserl)创立。简而言之,“现象学是一门关于现象的学问”。①提及现象学,人们就会想到“现象即本质”这一哲学论断,然而,此“现象”绝非传统哲学中“通过现象看本质”的彼“现象”。
在传统哲学中,现象是事物表现出来的,能被人感觉到的一切情况。现象是人能够看到、听到、闻到、触摸到的。它们不依赖于认得意识而独立存在。按照划分,现象可分为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如月亮东升西落、刮风下雨、苹果落地、太阳是圆的、狗长四条腿、人长两只手、人类的产生与灭亡、人的生死,都是自然现象;如战争、犯罪、起义、资本主义的产生与灭亡、国家的产生与灭亡、贫富分化、通货膨胀,都是社会现象。人们在实践中,通过大量的外部现象,可以认识或发现客观规律。这里的现象与本质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现象学中,不再把感性和理性划分界限,而是较多地关注意识现象,现象即成了一种意识结构,意识作为心物统一体,“如同一个包裹,它含有一套关联构造,能在心与物之间往返沟通,实现交流。”②心与物之间不再有一道鸿沟或隔膜,事物所表现出来的能够被人们感官觉察的内容已不再重要,即便在科学实验中事物的表征也不再是现象学的“现象”,它更加侧重人们想像到的,即便是并没有表现出来,就如同一块石头或是钢材,人们没有看到或触摸到它们的内里,也想象的到是硬的一样。这样看来,现象学就更加注重直观方法和结构分析了。作者通过下面一个图形来了解胡塞尔提出的意识结构:
事物的表象仅作为一种符号反映到人的意识当中,人的意识犹如一个容器,用于储存认识到的事物刺激,在运用复杂的分析功能,形成观念。人之所以能储存事物刺激,是因为人脑具有记忆功能,比如说我们听到一句话,话语是由单字拼接而成,我们感知到得是声音,先是第一个字,继而第二个、第三个...,绝大多数的单字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能听懂一句或一段话的意思是因为对后一个字的前一个字产生了记忆,最后把所有听到的字联系起来总结出该话语的意义的。同时,人的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可以已经形成的观念进行综合、联系与分析,对事物进行反思,形成对事物的认识,从而发掘出事物的本质。值得注意的是,事物反映到人的意识的过程,对个人来讲,是一种“被给予”的关系,被给予的方式又可非为两种形式:一个是事物直观的、接近事实方式显现给我,并被我的意识储存下来;一个是对象接近事实的方式显现给我,需要人的体验或亲历才能对事物本质有所认识和总结。当对象显现给我,我必须运用自己意识中已经储存的信息对事物进行反思,形成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抑或是探求真理,在海德格尔看来真理的实质就是去蔽——“真理等于现象之充分显露”。③因为对象反映到人脑的结果是因人而异的,比方说一张古红木家具床,在文物鉴赏家或收藏者眼里即是一件价值不菲的且具有重大考古意义的文物或收藏品,对一个文化程度不高、孤陋寡闻的山村农夫看来就仅仅是一个供人坐卧的普通家具,而一个顽皮的孩童却可能把它当作踢打和攀爬玩具。这就说明任何一事物并不是全面地将本质性特征反映到不同的人的意识当中,而是对不同的人或人群有所遮蔽,这种遮蔽的内容也是因人而异的,因为原因在于人而非事物本身,也就可以称之为被遮蔽了。我们又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现象就是所知”④
接下来,作者想从时间、空间和范围的角度进一步阐述对想象学中的“现象”这一概念理解。
一、现象学中“现象”的时间属性
现象学所研究的现象仅存在于人类存有的时间范围内。既然现象学要做到心物统一,不再把对象和意识分裂开来、判若两者,而是更多地关注意识现象,那么现象学中所讲的“现象”就不是离开人的意识而存在的事项、事实、存在或其它什么词汇所表述的那些情况了。从宇宙形成到发展到人类产生再到宇宙和人类将来的去往这样一个不知有多么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类的存有是相对要短些的,假如有一天人类也会像其它物种一样在地球上消亡,那现象学所讲的现象这一概念就只适用于有人类存有的这段时间,因为只有人才会有人的意识。现象就具有现在性,相对于宇宙时间的人类的现在。如果从时间上把宇宙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比作一个沙漏,不管它是规则的沙漏与否,要是人类的存有期短于宇宙的消亡期(宇宙的何去何从我们尚无从知晓),那人类的存有期就处在沙漏的漏口处。如果把所有的事物(史前的、现在的、将来的、任何范围的所有情况)比作一个沙漏,那现象学所定义的现象就处于有人类意识存在的那段时间内的漏口处了。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现象所指的对象的范围相对于世间万物来说是很小的,因为胡塞尔给处了一个“悬置”的概念,这一思路要求我们把“以前的理论预设都悬置起来,首先悬置掉我们对某些东西的‘存在’性的习惯性信仰”⑤。然而,在有人类存在的其他时间里,的的确确有些物质存在过、又消亡过,有些事情发生过、又结束过,对于反对自然主义和实证主义的胡塞尔来讲,这些又都不属于现象,通通被“悬置”起来了。
二、现象学中“现象”的空间和范围
明确了现象学中现象的时间属性之后,再来谈谈它的空间和范围。在人的意识存在的时间内,现象存在于任何可以现象的到的空间和范围,大到宇宙,小到微尘,近在咫尺,又能远在天涯。“在现象学家看来,用感官来观察现象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现象只要被想像到就够了。”⑥
人的意识记录的是被给予的东西,这种“被给予”可以是亲历,自己直接收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我实际知道的。我们能设想到和谈论到的任何事物,都是我们实际所知道的,从而都是现象。在现象学家眼里,没有非现象的现象存在。事实上,有我们所知和所不知的区别,那所不知也是一种现象,“‘非现象’本身也是一种现象”⑦了。空间的变换说明的是认识主体——人的位移(是否亲在),是被给予的对象在这里和在那里的关系。范围的更改显现的是认识主体——人的意识的变化,是被给予的对象存在和被存在的关系。
胡塞尔的现象学体现了他发掘意识本质的初衷,他曾声称“现象学任务是揭示意识行为”。⑧由于他太注重意识现象而不是时空中的自然现象,最终给人以主观唯心主义的印象,笛卡尔一向以“我思”为支柱,他有一句名言“我思故我在”,胡塞尔以“我知”为主体,很有些“我知故他在”了,这里的“知”指的是“想像到”,“他”指的是“现象”。胡塞尔在探求事物本质的过程中更多地采用直观的方法,依赖于人的意识和人脑中所储存的信息,同一个对象刺激施加给多少个不同的被给予的人,就会产生多少个反应,形成多少个本质认识,那该事物的本质又是什么呢?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这种观点倒很像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胡塞尔最终也没能实现心物统一,而且还在苦苦的思索中不断掀翻自己从前的观念和论断。海德格尔倒是从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找到了一条出路,他认为存在必须显现才能成为现象,“意识本是一个显现过程。人通过综合、判断与反思,能促使对象显露出来。”⑨此处的“显现”是指意识对对象的反映,也是含有一些主观色彩的。海德格尔在他后来的转型过程中更加强调现象就是本质存在,而且把真理与存在紧密联系,将研究重心转向存在。现象学虽然没有象胡塞尔想象的那样取得成功,甚至遭受众多质疑,但是由他引起的现象学运动却给人一种崭新的观察事物、思考问题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通过这种观察方式,许多不言而喻的事物将成为可疑的,许多不被人注意的问题得以彰显。
[注释]
①张祥龙:《朝着事情本身:现象学导论七讲》,北京,团结出版社,2003年,第4页。
②赵一凡:《从胡塞尔到德里达—西方文论讲稿》,北京,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120页。
③赵一凡:《从胡塞尔到德里达—西方文论讲稿》,北京,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142页。
④刘永福:《胡塞尔现象学•海德格尔本是学引论—从所知学角度从新解读胡塞尔与海德格尔》,西安,西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8页。
⑤张祥龙:《朝着事情本身:现象学导论七讲》,北京,团结出版社,2003年,第24页。
⑥傅永军:“现象学方法”讲义,济南。
⑦刘永福:《胡塞尔现象学•海德格尔本是学引论—从所知学角度从新解读胡塞尔与海德格尔》,西安,西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9页。
⑧赵一凡:《从胡塞尔到德里达—西方文论讲稿》,北京,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123页。
⑨赵一凡:《从胡塞尔到德里达—西方文论讲稿》,北京,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138页。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