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察这些年中国的法律制度及其实践,不难在一些层面、一些角落里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不少制度改造不过是满足某种短期的欲求而做出的针对性回应,这种制度改造可能是出于稳住某个角落的秩序,可能是出于维护一种短期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2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