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它既行使行政工作职能,又担负着经济合作的任务。在新旧体制交替、生产经营模式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村、组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这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商品生产的需要,也是农村工作中一个急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老区建设
1988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