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采用公私合作方式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较早的领域当属收费公路,相关法律制度也比较健全。随着我国深入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从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既有制度的局限性日益突显,特别是行政特许制度和物权保护制度立法滞后,成为阻碍收费公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理论界对行政特许制度的构成、特许经营协议的法律性质与作用的研究不够深入,在实践中特许经营协议被广泛认同为民事合同,对政府行政行为缺乏有效的规制。因此强化理论研究,科学区分收费公路行政特许不同环节的公法、私法属性,推动收费公路科学立法,是当前理论研究和立法所面临的迫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