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谢安山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免去宋雅亭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任命宋鑫春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三、免去杨克佃、张志刚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刘效柳(女)、李武清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四、免去文慧芳(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99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