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阅读教学是"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的过程。在这个学习过程中,学生点滴的感受、内心的思考、深深的启迪以及个性化的理解,可以通过声情并茂的朗读来表达,也可以化作自己的语言通过口语交流或书面练笔来表述。现行教材中的课文无论在思想情感上,还是在语言形式上,都是学生学习感悟语言、积累运用语言的良好范例。
中小学教材教学
2016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