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05年5月8日,全国近3000所地方法院有27000名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民陪审员走上工作岗位。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在学术界有着比较大的争议,有学者把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视为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9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