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归属:司法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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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陪审员制度创设之初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司法民主,是人民参与司法裁判最直接的途径,以普罗大众朴素的正义感和实践经验作用于具体案件中,以期实现裁判的民主与公正.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该制度出现了偏差,偏离了该制度的本源.回归创设之目的,才是纠正偏差的有效之举.
作者 蒋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池州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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