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制度进行了重新定位,将其与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分野,进一步确定了监视居住制度的基本内容,使其减少了修正前的某些弊端.当然,在肯定监视居住制度合理性的同时,仍有必要秉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的理念,对监视居住制度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有益的探索,以使该制度得以优化完善,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