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当前的邻避治理中,政府是唯一的主体,参考技术专家意见进行决策,不吸纳公众进入决策过程,存在政府职能越位的情况.决策按照“决定一宣布一辩护”程序进行,先是政府通过咨询技术专家意见,形成决策方案后向社会宣布,在公民提出异议后再进行辩护,决策程序不合理.同时,关于邻避冲突防范与解决的法规建立尚不够完善,不能满足邻避治理需要,存在法律供应不足的问题.这种邻避治理模式侵害了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导致部分邻避设施建设呈现“宣布-抗议-停建”的局面.需要切实尊重公民环境权益,按照环境正义要求重构邻避治理模式.让公民参与到决策和管理之中,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交流和沟通,真正达成有效共识,按照制度规范运行.首先,邻避治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到邻避设施建设决策与管理中,实现多元主体的相互协作.其次,邻避设施建设决策程序由“决定-宣布-辩护”向“参与-协商-共识”转变.多元主体参与协商,充分吸收公民意见,回应其合理诉求,在达成共识后再进入决定与宣布环节.第三,邻避设施建设行为的规范化.完善环境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环境权益救济等与邻避治理相关制度,使邻避设施建设各个环节有法制保障,规范政府、企业和居民行为.
简介:秋用蚕种浸酸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生产工作,是属于环节多、参加人员多、技术处理要求严格的流水作业,如日浸酸4万张毛种,十多个生产环节,需技术人员30人左右,辅助工100多人。如何进行有效组织保证生产安全,提高蚕种质量,多年来我们进行了探索。以前我们均采用的是拉通式组织浸酸工作,即边浸酸边盐比,由于人多,工序多,组织管理难度较大。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们改革秋季浸酸组织方式,分两段进行,即先浸酸入库冷藏,浸酸全部结束后,再根据用户的出库时间陆续出库盐比。这种组织方式由于时间和生产管理人员精力比较充足,对各个生产环节的技术管理更细致到位,对提高蚕种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